※ 引述《jackjenny (痛苦)》之銘言:
: 有個問題存在很久
: 剛好也不知道該怎正確發問這問題
: 大部分刑事 是屬於非個訴乃論
: 也就是地檢署會主動偵辦查下去 不論有沒有和解
: 我想問的是地檢署應該都很忙 事情太多
: 站在地檢署的立場 案件的起訴與不起訴
: 跟他的業績/KPI 有關嗎?
: 謝謝
就我個人的觀察
要看個案的情節是否嚴重
如果個案情節是危害較小的
檢察官不太會花太多資源去查辦
這個其實也合理
向之前有一位網紅和另一位網紅吵架
然後就有一幫粉絲在幫腔去酸其中一位網紅
結果被酸的那一位網紅 就把所有酸他的網友都提告了
檢察官直接勸他不要告 說那些酸言酸語沒有那麼嚴重
內容大概是酸他沒有正當工作之類的
那位網紅就覺得檢察官想吃案
但這可以理解 因為那位網紅提告的網友將近數十位
光調查所有當事人 就要花很多時間了
而且還有很多文書的工作 只因為幾個字的留言
實在是不符合訴訟經濟 沒有那麼多司法資源可以投入這種很輕微的事情
所以個案的情節嚴重性 應該會影響檢察官處理的積極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