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的時候年少輕狂
擔任一位前男友的汽車連帶保證人
目前
汽車撞壞未修理,和X不收
還有5X萬的汽車車貸尚未繳納
前男友:
工作未有勞健保
領現金
我:
7月初剛辭掉工作
預計半年都不會有工作
2020年的時候
我有被和X提出強制執行
因前男友四個月未繳納車貸
當時是私底下跟和X協調
繳付每個月最低1萬
之後前任有在繳納到上個月
這個月只給6000 (一個月要繳14705)
想問
1.
他未繳納,我也未去繳納的情況,
若被聲請強制執行,在沒有資產、勞健保的狀況下,是否會遭提出 帳戶凍結 ?
2.
請問能否收購債權?
3.
對方無勞健保,領現
難道真的沒轍嗎
4.
明年我會與現任男友結婚,
他有房產、汽車
會選擇財產分開,
我婚後會不會影響到另一半?
5.
如他不繳納,我繳,
這之後可以向他請求賠償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