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短租押金糾紛

作者: wait9   2022-07-26 16:35:49
請問各位版友
本人7/17日至麗冠住園看房後,
現場預定一間月租金13200元的房間,
預計租3個月(服務人員告知租金11200,短租三個月所以租金為13200,押金兩個月),
本人現場付清押金及三個月租金,
雙方約定好7/29簽約及辦理入住,
本人今天7/26日上午11時許致電告知因工作因素所以不簽約及入住了,
該飯店說兩個月押金26300元部分無法返還,
本人已於簽約前告知解約,且7/17並沒有任何的書面資料讓消費者知道
提前解約的賠償是兩個月押金,
是今天致電要取消時,才告知兩個月押金無返返還。
請問有有經驗的版友,
押金部分還有解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7-26 17:36:00
這案子建議找消保官吧,另外看看官網有無定型化契約另外......你7/17不先拿契約本來看就先給錢....???
作者: wait9   2022-07-26 18:21:00
謝謝m大,已向消保官申訴本案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2-07-27 08:33:00
常識上來說押金就是這樣的構造,要打贏很難
作者: saccharomyce (酵公菌)   2022-07-27 09:42:00
此事可歸責於你 對方可沒收定金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7-27 09:44:00
定金(or訂金)跟押金不能混唯一談混為一談這種收法並不符合比例原則以及平等原則押金的目的不是拿來當作定金沒收的再者,假若今天業者沒收兩個月押金,那乾脆就照租三個月3個月後約滿,押金返還,等同只要付一個月就可以住三個月那原PO乾脆把房間轉租出去,三個月,收兩個月租金就好一加一減,還回收原本的損失,不是嗎???
作者: wait9   2022-07-27 12:14:00
謝謝m大,目前對方確實是把押金當訂金沒收,整個不符合比例,目前已找業主要先談一下,另有查了該間評價,有不少亂扣錢的負評,事後處理好再上來回報,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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