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家爸爸的機車是我的名字
爸爸去年中風癱瘓後來失智
我接過來我的住處照顧
後來努力復健可以行走但不穩
因為擔心爸爸騎車會有危險想把爸爸機車報廢
但是爸爸不同意
昨天我突然收到調解通知書
去了解後才知道一個月前
娘家侄子無駕照偷騎車出去跟箱型車在無任何燈號路口相撞
對方現在寄調解書要求賠償(車子前面保險桿毀損)
車禍這件事小孩家長完全沒有人知道小孩也沒受傷
機車只有強制險跟第3責任險沒有賠償車子的險
但因無照駕駛所以就算有保險也都不會賠
我先把機車給車行幫忙報廢
警察有說是我沒保管好鑰匙才讓小孩偷騎
我有先上網查詢
車主需要負擔全部責任
想請問
所以現在對方車子賠償或20年後對方駕駛有高血壓心臟病
這些全部責任都是我要負擔嗎?
在法律上我還有那些需負擔的責任?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