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債權人,
債務人跟我借了49萬目前只還了5萬,
後來我聲請支付命令對方提出異議,
之後我又聲請假扣押,
法院裁定也有下來,
但是我去調了對方的財產,
發現對方110年薪資所得大約60萬,
而且對方有老婆跟一個小孩,
所以從薪資所得能扣到的錢可以說是少得可憐,
此外對方名下有一部Yamaha2015年的重機,
里程我不清楚,
和2013年的BMW320i SEDAN ZA,
之前五月進原廠維修里程大約9萬,
現在最大的問題是如果我聲請假扣押執行把車拖走,
我沒有地方可以放置這台車,
以確保車子不會被對方開走或是受損,
而且抓車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雖然我知道對方戶籍地、居住地、工作地點,
目前民事訴訟還在跑流程,
對方目前是只承認借款17萬,
其他借款說是我送給他的錢,
他本人表示錢都在老婆那邊,
是呈現脫產的狀態,
因此假扣押裁定有下來,
想請問這樣的情況要怎麼處理會比較好,
此外我有個疑惑就是我有確定是對方本人的銀行帳號,
不能從該帳號假扣押嗎?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