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上各位先進大家好
在下有一個問題想要請教各位
目前在下每個月給母親5000元孝親費
但那是因為薪資尚可負擔之情況下
但是由於工作前景不明朗
可能會遭資遣
屆時可能因為年齡太大(42)
職場上求職不異
只能去找超商或超市等最低薪資工作餬口
但這樣一來
5000元孝親費就不可能從薪資中扣除
只可能從過去的積蓄中扣除
日子久了也是會有坐吃山空之問題
何況我母親做擁三房兩廳兩衛浴房產一個
卻懶的將另外兩房出租
只因抱怨好房客難找
總之
我很擔心我是否被資遣之後
就會被我母親以遺棄罪要脅
被她榨到乾為止
請問該如何處置?
(另外一招整我的方法是把我的戶口
從我母親的住處遷出到區公所
因為我另外在外租房
這樣一來我從此不知道收到罰單
區公所的人也不會好心通知我要去領件處理
這可能會有法律上的隱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