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失去監護權後要帶小孩出國玩三天

作者: kurapica (炎之英雄)   2022-11-07 20:36:36
如題
上週11/3我失去女兒監護權QQ
但女兒仍在我這邊照顧和上小一(至今我已跟爸媽照顧女兒六年多)
前妻尚在處理女兒戶籍 轉學 安親班 搬家等各種程序
撂話說都ready好就會把女兒帶走跟她住
她也說目前先維持暫時處分命令的規定,一三五週的週六她會帶走女兒然後周日歸還給我
我想說疫情解封那11/11-11/13(11月第二周的周末假日)帶女兒出國玩一下
(已經三年沒出國,而且以後我帶女兒出國的機會也不多了)
結果前妻說我這樣違法要告我
叫我把女兒護照交出來
她不准女兒這周五學校請假然後出國
只能以後寒暑假女兒回我家時且經過她同意才可出國
請問我這週末帶女兒出國玩三天這樣真的違法嗎?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11-07 22:01:00
不懂中文?
作者: ya2357 (路過的一般民眾)   2022-11-07 23:20:00
你沒有監護權,未經監護人同意帶走小孩就是誘拐啊
作者: sonrisalsh (桑麗莎)   2022-11-08 01:07:00
看你們親權探視怎麼約定
作者: dayend (神無月)   2022-11-08 11:13:00
對!有違法之虞。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11-08 11:21:00
輸都輸了,怎辦呢? 當然,你可以直接把女兒塞給前妻因為你有的權利就是交出女兒........換言之,若前妻以各種理由去推拖不收,剛好給你抓把柄不然,權力是她的,實務上卻還是你在繼續扛養育責任看你要不要把你前妻人設塑造成不愛女兒的樣子
作者: kurapica (炎之英雄)   2022-11-08 18:57:00
謝謝樓上maniaque的建議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11-08 20:48:00
等一下.......原PO ,你不是土生土長的 中華民國國民 吧[寒暑假女兒回我家時且經過她同意才可出國]這句有貓膩
作者: captain03 (captain03)   2022-11-09 01:56:00
樓上 原po前妻的意思應該只是不允許在長假以外的時間讓原po帶小孩出國?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2-11-09 10:14:00
為何會失去監護權?探親目前怎樣處理.
作者: kurapica (炎之英雄)   2022-11-10 20:06:00
我是中華民國國民 我三審定讞失去監護權 理由是幼兒從母 子女同性別 和女兒也跟前妻薪家庭相處融洽(以上都法官寫的)至於前妻拋棄女兒四年法官不在乎目前孩子仍在我這邊一到五生活就學 而這周末是我的會面交往日我也一直持有女兒的護照 未偷未搶未謊稱遺失重辦我也是航空公司員工 想說五六日開個票出國玩善意告知前期但她說我犯法要告法院判決只寫到我於會面交往日可以帶女兒同住同遊也沒設限國內或國外 或一定要取得她同意才能出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11-11 01:32:00
唉~~~真替這位工具老公掬一把眼淚~~~~你怎麼會輸得這麼慘~~~~家事庭都打到三審,應該也沒有什麼可以翻盤但大家也沒看過你的判決書,也就只能尊重法官認定家事庭的案子公開查詢也查不太到也只能說,若你願意為了愛孩子而繼續當工具人,那也是尊重好了,就醬~~
作者: Godofthebutt (恐龍中的霸主)   2022-11-11 21:21:00
小孩也是他的不算工具人吧mani除了法盲以外也越來越沒下限了欸而且大部分小學月考在11/30那周,考前帶出國==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11-12 10:23:00
臺灣雖然近年有修法與判決,但小孩還是判給父親>母親…可見你可能經濟、人格、照顧能力評鑑,至少有一項輸對方講白一點,你不必告訴我們,但你應該心裡有數是什麼。(不是司法不公,而是你不適合當監護人;要嘛沒錢要嘛人品既然有能力帶小孩出國且在航空業,經濟因素可以刪去法。不論你是有酒駕or家暴前科(判斷能力)或要飛沒時間帶小孩(作息不正常),總之法院再三審理後都覺得母親比你適格。其次是,如果你真是好心+想讓女兒開心,為何要搞怒對方?現在監護權在對方身上,你不看僧面也該看佛面,看判決吧監護權在我,你不先跟我討論、也不徵求我同意,你想幹嘛被嗆、被告、被洗臉,很意外嗎?跟你打監護權官司錢跟時間花假的?怎贏的要看輸的臉色?退一百步,你監護權都輸了,還不知道『尊重對方』,找死
作者: kurapica (炎之英雄)   2022-11-18 12:54:00
感謝樓上諸位指教與不正確的猜測 最後前妻被法官打臉以拒絕溝通和非友善父母為由 且出遊並不限制出國女兒實質上仍由我監護下 有同遊自由而無須任何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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