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對方肇事逃逸不要追

作者: MrBigABen (瓶口理論)   2022-12-28 16:09:56
目前一審剛判決出來 對方肇事逃逸無罪
目前提出上訴中
目前有的實質證據:
1. 對方肇事影片 肇事後離開後現場影片 (肇事後不到10秒就騎車離開現場)
2. 警察到場 肇事者不在現場
3. 受害者未能拿到肇事者聯絡方式
簡單講
對方肇事後離開現場
我追上去和肇事者理論 警察到場前 肇事者就離開了
因沒證據證明理論過程 就不詳述
****法院判決****
肇事者主張我有同意肇事者離開
我主張我沒同意肇事者離開
證人 現場承辦員警 證詞
"當時到場處理時 從我這了解的狀況是 我同意肇事者離開"
(但我確實沒有 且庭上現場承辦員警也說無法詳細記得我說的話)
所以判對方無罪
****************
所以目前心得 為了避免羅生門
對方肇事逃逸時 就不要追了 乖乖在原地就好
你追上去 即使已經有明確的上面 3個證據
你話說不好 或 突然冒個證人說句話 對方就無罪了
目前上訴也不知道成不成功
把目標訂在有證據的 1. 2. 3.項
而不是後面追上去後理論 大家口說無憑 法官自由心證的部分
目前判決書看起來 法官是著重在於 追上去後發生的事 (有爭議)
追上之前行為(有錄影證據) 判決書上都沒提到
希望大家可以良性討論 讓我上訴有望...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12-28 17:13:00
追上去後的這段沒錄影啊~~~畢竟你是被害者,有可能為了讓對方成罪而作不實陳述而且肇事逃逸罪當初也是以要肇事任一方對於待救者施救的義務,阿.......你都可以活跳跳衝出去抓對方了.....:D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12-28 18:33:00
沒有證據證明你的敘述跟遇到肇事逃逸該怎麼處理是兩件事簡單說,我在馬路上被幹譙當下沒錄影錄音也沒旁人,告屁我報警、提告、事後蒐證、上偵查庭,檢方看都不看不起訴並不是司法已死,而是我搞不清楚狀況+無法取得有效證據!其次是認知落差與事實認定,對方事後如果有到案說明…當下我覺得跟你談不攏or沒必要當下浪費時間糾纏≠肇逃重點不是當下他有沒有先離開,而是他事後能不能聯繫賠償
作者: samnpc   2022-12-28 23:47:00
個人覺得2跟3不是你的重點,法條其實很清楚,逃逸是肇事行為人「知道」自己造成事故,卻還是逃跑離開現場,純猜測你能馬上追上去並追到人,車禍的情形可能很輕微,所以法官認定對方並不知道有肇事,後面你雖然強調追到後沒有同意對方離開,但證人的陳述是你有同意對方離開,可能因此認定對方沒逃逸,以上所述沒有客觀證據都是猜測,如果你很想贏,最好的建議就是找律師替你處理,網路意見有他的侷限性。
作者: kayak5566 (56不能亡)   2022-12-29 08:18:00
你不請律師自己跟他們和稀泥幹嘛…是對方要舉證你有同意他離開,結果你追上去看來是沒出聲任他離去(默許),你要說服庭上為何你沒制止,是不敢或默認,還是你痛到不舒服,或者你當下有請他叫救護車他還跑,客觀上追上去是不是已達「人沒事不構成遺棄要件」…劇本要擬好,上法院才要隨機發揮那些人都比你懂要件另外你一開始的筆錄沒強調或根本沒寫到對方沒依你意願停下來等警方處理,或者你只是壓迫挫傷驚嚇傷之類的,那你就再想辦法找證據吧,你覺得的心證,或許只是那個法官的天平,他又跟你們雙方不認識,不會無緣無故覺得對方就該讓國家處罰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12-29 16:07:00
因為你的認知跟法院、檢察官採信的要件不同,不是你符合我推文第二行就是我自身經驗,不是我符合要件,是我不懂你跟我當時一樣,不知道哪些是要件的「重點證據」所以敗如果難理解,換個角度,有人死咬你肇逃不用證據定罪嗎?因為他有攔你下來聊天,就能證明你是肇事逃逸,你認罪?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2-12-29 16:37:00
看原PO要不要提供一審判決案號讓大家看看判決理由,這種有時候PO的人自己都對判決理由理解錯誤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2-12-29 17:34:00
樓上指出另一個常見的可能狀況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12-29 18:45:00
剛判完,可能還沒上裁判書查詢系統,不然原PO可以翻拍貼圖個資可以碼掉,反正裁判書早晚會上系統有時候是語意的理解,而警察那邊應該有原PO當時的說詞若原PO對於警方陳述有意見,也可以請求調警方密錄器資料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2-12-29 21:18:00
原PO說上訴中,表示已經收到判決書,網路應該公開了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2-12-29 22:48:00
所以就缺案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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