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認識的人詐騙,
不知道如何處理比較好。
我跟A男認識十年,他之前說要借卡點Uber,我就借他了,然後那帳號沒在用,他偶爾收一
些客戶的匯款,一年過去都正常,我也忘記拿回來了。
結果他一月認識一個男的,說要幫他架設網站,跟對方要網銀做金流,後來A男用他的帳號
拿去買書,買毒品,讓另外三個人的帳號都變警示帳號,變成被告,都是A男拿他的帳號轉
給其他人的。
然後A男用原告的網銀前後匯款30多筆到我的戶頭,加起來十二萬左右,到我其他帳號都被
警示我才發現。
後來開庭後跟原告有聯絡,他除了帳號外,還有被他騙十幾萬現金,還被騙色。
A男因為其他案子在關,
也一副我沒錢怎樣的態度。
上禮拜原告去台中開了一個庭,說A男匯款給一個男的1000塊,讓對方帳號被凍結,就問我
是不是該談和解比較能讓帳戶解凍。
我該跟原告談和解以利之後的裁決嗎?我該怎麼做呢?還是這樣去談反而讓自己承認就是幫
助犯,有這個意圖更慘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