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老婆外遇,我想告對方

作者: ooqq0823 (醜人)   2023-04-18 21:41:43
如題
我老婆外遇跟我坦承,對方明知我老婆已婚還追求我老婆
最後我老婆被我抓包才坦承,不該發生都發生了
請問,我想控告對方,除了妨礙家庭我還可以控告甚麼嗎?
另外我人在國外工作,可以全權委任律師處理嗎?
因為這事情對我很大的傷害,我可以不要出庭嗎?
就全權委託律師打官司。
我只想知道最後的結果這樣。
請問這樣的費用大概是多少?
謝謝大家。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3-04-18 21:54:00
追求並不違法 要看他們互動是否越矩
作者: ooqq0823 (醜人)   2023-04-18 21:56:00
已經越矩,交往互喊老公老婆,並發生關係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3-04-18 22:51:00
有代理人就不用出庭,告贏對方就賠錢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3-04-18 23:40:00
通姦不是除罪了?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3-04-18 23:45:00
通姦除罪是指沒有刑事責任,民法的妨礙家庭還在~基本上這個提告就是求償賠償,如果還沒上法院就和解與上法院才判賠, 還有請的律師不同價格會有差異, 粗略估計5~8萬但是也要看你的訴求,如果是求償個幾百上千萬,花幾十萬請個律師團對來處理也不為過~
作者: xninjax (雲淡風輕)   2023-04-19 00:49:00
這種的厚,賠償最多不超過40萬啦上裁判書查詢:侵害配偶權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04-19 02:07:00
我猜推文會有人來跟你吵配偶權不存在 沒有損失可言
作者: SigmundFreud (西格蒙德.佛洛伊德)   2023-04-19 06:43:00
老婆被別人追求,老公提告賠償,除罪直接讓配偶轉職
作者: GameTheory9 (賽局)   2023-04-19 07:44:00
吳法官:配偶權不存在,夫妻對彼此沒有獨占使用權!!!
作者: callling (柳成汁)   2023-04-19 08:47:00
通通發生了,就看這句話怎麼證明。不過台灣賠償的價格都很低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3-04-19 09:05:00
原文寫的沒有很清楚,你老婆被你抓包到底是抓包什麼,如果只是抓包她被人追求,應該是沒有侵害配偶權,但如果是她也接受對方的追求,不該做的事也做了這樣才有成立,只是如果這樣難道你老婆沒有責任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3-04-19 09:18:00
通姦已經除罪化,人有獨立人格,性行為也是自由的先管好你財產比較實際點~~~不然就讓對方交出財產換自由
作者: jj89066 (kk)   2023-04-19 11:18:00
真的滿受傷的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3-04-19 12:22:00
人在國外,撒錢打官司,沒證據但很受傷~律師跟小王賺翻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04-19 12:57:00
阿不然尊夫人被人家上了就不能用嗎XD
作者: Godofthebutt (恐龍中的霸主)   2023-04-19 14:08:00
小丑來了笑死按錯
作者: halfmoon6 (荷蘭大兔)   2023-04-19 17:06:00
丈夫有人格權吧
作者: monarch0301 (席哈)   2023-04-19 21:03:00
讓你的錢包離那個女人遠一點 可以避免二次傷害
作者: A1pha ([αλφα])   2023-04-19 23:27:00
實務上,確實法官判陪就差不多40萬左右。但是和解的話,就有可能不止。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04-20 12:23:00
某樓小丑真的好笑,您夫人既然還能用,你權利受到何種侵害?如果因此不能用,那就是沙豬處女情節,非處不娶非處不嫁實務臺中地院不是才因明知他方有配偶判70萬,而且還需衡量雙方社經能力,天花板確實有因791緩緩上升,不會只有40萬
作者: A1pha ([αλφα])   2023-04-20 15:38:00
感謝樓上補充
作者: GameTheory9 (賽局)   2023-04-20 19:26:00
“用”這個字看起來真的很奇怪,用配偶、用器官...,到底是要用什麼用?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3-04-20 20:40:00
用心感受,用情呼喚,用力嘶吼,用錢消業障。
作者: Godofthebutt (恐龍中的霸主)   2023-04-21 00:17:00
就語言能力低下造成的吧
作者: GameTheory9 (賽局)   2023-04-21 00:35:00
“上”這個字也很怪,到底上什麼上,爬樓梯上樓、搭電梯上樓、上車、上馬..,就是一個動詞,用來形容動作及水平位置上升,可是用來形容“上配偶”,這是在描述配偶與第三人玩騎馬打仗(真的馬),還是形容配偶就像是馬一樣?這....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04-21 06:38:00
不然諸君認為那個字才能表現你高上的語言能力?語言能力的人或許也認為黃昭元大法官稱性器獨佔使「用」權也是語言能力低下吧?那請教大師,「吹」到底是吹什麼?吹氣膨脹、吹冷氣、吹氣球,難道吹喇叭就是將男性性器物化嗎?
作者: GameTheory9 (賽局)   2023-04-21 09:04:00
某純潔法官:請庭呈喇叭證物,當場示範音樂演奏能力。https://youtu.be/7tSdrL7PZBM人家想像的是影片那種國家音樂廳音樂家Chris Botti演奏的畫面。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3-04-23 09:27:00
當離婚的談判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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