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我的友人開車,以正常時速行經道路
對方騎機車,他直接鬼切,也就是直接撞過來
我們這邊的汽車完全行駛在自己的車道上未超速,等於對方跑過來撞我們
也都報警處理了,警察有問對方要不要去醫院,對方說不用
結果後來我們這邊的車損比較嚴重,我們希望對方能賠償
但是對方態度改變了,不肯賠償,然後說自己賠自己的車就好了
後來初判表出來,責任是50-50,都寫未注意車前狀況
我們這邊後來有調到錄影畫面。這是後來的事
而對方在溝通未果後,雙方後來都沒有去調解委員會
現在對方突然提告我朋友過失傷害
他大概是認為,汽車撞機車,機車騎士是人包鐵,告傷害就一定成立
我們也不曉得要怎麼辦
想請問一下,這個狀況要怎麼處理,流程是什麼
到時是要直接去法院還是先去見檢察官???
是不是還會再被問一次要不要和解??
我們手上的錄影證據該在什麼時候使用
還是說對方只要有初判表,責任為50-50,他就一定是機車最大告我們傷害一定會判
我看影片,我朋友就是很正常的直行,速度也根本不快,就是正常駕駛
真的是對方直接就鬼切衝上來撞我朋友的車
這樣還要告我們傷害,難道我們真的只能認賠嗎??
我們可不可以告對方毀損?? 不然如果以正常的汽車碰到機車被告傷害
好像都是我們不對,可是真的是對方很囂張
我們只是以40公里時速行駛在自己車道上,而且看影片
他瞬間切進來的那個速度根本無法反應,我朋友還有煞車
請各位幫幫我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