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的房子與土地為爸爸與二叔擁有,三叔長期居住在爸爸隸屬的那一棟房子(與奶奶同住)
後來奶奶過世後也一直居住在那裡。
現今因為家中因素(等下詳述),所以想追溯奶奶過世後至今叔叔居住在房子期間的租金,請問其可行性?
以下文長:
房子是蓋在爸爸的農地上(有建築權狀),因家中農地近期被告知不足以承保農保。原因來自有一部分農地被長期居住的三叔擅自圍起來改鐵皮做起來使用。但拆除工程需耗資一筆龐大資金,且三叔表示不願意出錢,要拆自己拆。
故才想說與長期居住在老家的叔叔協商收取租金以補足我們這邊喪失的農保資格。
協商之間氣氛非常不好。爸爸因為務農非常節省,對於拆房子、走法律途徑(鑑界.存證信函)或是代書事宜都擔心開銷難以負荷、所以時常被三叔牽著鼻子走,才來由此一問,因為我也非專業人士,故請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