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的東西上面 (例如筆記型電腦、包包),放上別人的商標 logo,有沒有犯法?
例如:
1. MacBook 的機殼上貼貼紙,可能帶有麥當勞、星巴克等 logo
2. 在鞋子上用手繪一個 Nike 的勾勾和 Nike 的文字
3. 在汽車上放卡通人物 (俗稱痛車)
我印象中,只要沒有拿出來販售就不算違法,想確定一下目前法律依舊是一樣嗎?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3-10-25 17:13:00從來沒有允許過 何來依舊?著作權法去翻一下, 基本上這是屬於非法重製; 抓不抓是另外
作者:
xuit96lo (摩斯全家分享餐)
2023-10-25 20:03:00沒有商業行為不會違反商標法吧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3-10-26 01:33:00著作權法的話 有無商業行為並非唯一考量
作者:
wieter (大車人生)
2023-10-26 09:14:00會不會想太多...
作者:
xuit96lo (摩斯全家分享餐)
2023-10-26 10:22:00著作權有一條個人非營利目的使用個人設備重製他人著作阿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3-10-26 10:56:00非以營利 不一定以 不販售 為手段舉個例,捐一萬元,可以得到樓主提供某物,這是 販售 嗎???
作者:
xuit96lo (摩斯全家分享餐)
2023-10-26 14:21:00原PO是說自用啦 我的理解是自用就是不會給別人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3-10-26 15:37:00自用沒這麼單純, 這些圖案弄在鞋子上車上終究會展示於眾如果不帶出門,當然沒人理你~~穿出去開出去就有問題了當然 實務上應該不會有廠商告你,因為不符合利益~
作者:
xuit96lo (摩斯全家分享餐)
2023-10-26 15:59:00樓上是要告哪一條 非營利個人使用就不違反著作權法了法律上有寫個人使用不得展示於眾嗎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3-10-26 16:20:00我猜你主張的是 著作權法§55條, 該條並不支持重製或改作也就是非營利可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或公開演出但並不包含重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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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it96lo (摩斯全家分享餐)
2023-10-26 16:31:0051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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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it96lo (摩斯全家分享餐)
2023-10-26 16:40:00用自己家影印機就不違法了阿 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3-10-26 16:44:00原來是只看過51條 沒看過全文 不曉得何謂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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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it96lo (摩斯全家分享餐)
2023-10-26 16:48:00看第65條阿 原PO舉例的行為很明顯屬於合理使用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3-10-26 16:51:00你誤解65條的意思,列舉那四條是指拿這些東西來作為判斷的一部分而非只要符合一部分就可以也就是說 有無盈利作為是否合理使用的考量 但並非只看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