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vengers (ä¼ä½°å†æ‰“玖哲)
2023-10-21 15:58:19在台灣高等法院第109年度上易字第175號刑事判決
已經有說了沒有證據就是無罪
連猜想的間接證據也是不行
就算有驗傷單,但沒有證據是對方造成的也不行
但是我親戚在今年三月,與房東爭執
房東說我親戚有打人,所以他提告傷害,有驗傷單
沒有監視器畫面,沒有證人,只有雙方的筆錄證詞
我親戚否訴到底,說沒打人,但最後還是被起訴
起訴的檢察官還是桃園地檢署
就是一開始提的175號刑事判決,提出公訴的地檢署
有沒有打人我也不知道,畢竟這真的只有雙方才會知道
我只是想要問,像這種沒有證據的案例
檢察官還是要起訴,會有那些原因呢
所以你覺得檢察體系可以出判決書?還是覺得有驗傷單還不足以攻防?這樣說山區開大貨車撞死人因該就無敵了吧…尤其連凹痕都沒有那種
欸那個,不是有驗傷單嗎?可以當作證據啊一般人不會沒事打自己然後再去驗傷吧?!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3-10-22 09:52:00間接證據也是證據,只是要如何推論到待證事實形成確信是另一回事
作者: oresta (明天) 2023-10-22 09:55:00
要看傷口敵性證言,應該也要補強證據“人”
你舉的是刑事判決,法官要認定被告有罪是要卷內證據已足證明被告犯罪之確信心證,且無合理懷疑,但是檢察官起訴並不需要達上開的證明程度,只要檢察官有合理懷疑初步達成被告有犯罪的程度就可以
作者: oresta (明天) 2023-10-22 10:47:00
如果檢察官認定有罪的標準,與法官認定程度不同,那中間差異應由何人補足?
檢察官認定又沒有什麼用檢察官不補足就是會被法官判無罪啊
有判例所以勒...? 證據調查階段是在訴訟中不是起訴前啊
作者:
Avengers (ä¼ä½°å†æ‰“玖哲)
2023-10-22 14:21:00所以起訴前不用調查證據?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10-22 14:48:00當然是只要合理懷疑就能起訴不然法院要做什麼 檢察官查好 法官負責蓋章?
作者: oresta (明天) 2023-10-22 17:24:00
被告可以提彈劾,降低證明程度如果一開始就沒有到確信程度,那辯護律師也太輕鬆?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23-10-23 08:47:00沒有起訴哪來判決?
有可能啊,而且其實還不少,很多大案也是這樣,但因為媒體繪聲繪影,何況,起訴後無罪,根本就對檢察官不痛不癢,以前就有檢察官起訴價目表,司法本來就不是你想的這麼乾淨,大部分司法官都很優秀,少部分老鼠屎還是有的
欲加之罪 何患無詞,司法官們互洗優良考績才是最重要的,裁判正確率各個幾乎嘛百分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