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後兩年被求償

作者: DorBemon (俺不是壞人)   2023-10-20 00:18:40
去年一月發生車禍
我是直行車(機車),被對向轉彎車輛撞倒
當時有叫警察
但因為機車只有坐墊噴飛和斷後照鏡,我也只有小擦傷
所以和對方決定互不究責
警察當時也只給了一張道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登記聯單
直到今天晚上突然收到對方保險公司的訊息
要求我與他們聯絡協商賠償
否則就將以肇責代位向我求償
想請問遇見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處理?
謝謝
作者: ikariamman (肥宅~~~~~)   2023-10-20 09:21:00
賠錢啊看你的肇責比例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23-10-20 18:33:00
對方出險,那你就回去整理當時所受損害告回去,逼對方跟保險公司協談囉保險公司若不想理客戶,那你還能拿著告贏對方的錢來付保險公司
作者: man0428 (man0428)   2023-10-20 19:28:00
過失傷害的半年追訴已過,損害賠償有兩年。看初判表的主次因或到時有必要再車禍鑑定。機車通常損害金不大,對方若汽車則金額可能比較大。 參考看看收集一下當初就醫車損等損害資料……
作者: DorBemon (俺不是壞人)   2023-10-20 23:43:00
爬過文之後大概了解為何會發生對方保險公司向我求償了謝謝大家的建議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3-10-24 14:17:00
互不不究責,有立書面文件嗎???有書面文件的話,那就看保險公司怎麼處理了
作者: DorBemon (俺不是壞人)   2023-10-25 13:54:00
沒有任何書面資料,當時也完全沒有相關經驗,也不知道什麼是代位求償,以後再遇到就知道要寫書面資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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