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金融業工作,
2019年發現我先生與之公司主管外遇,故提告侵害配偶權,
最後結果小三判賠我30萬元。
(這邊說明一下當時我是連先生一起告的,因為我覺得他比小三更爛,中間光怪陸離的內
容先不贅述,但後來他願意放棄兩個女兒的監護權及同意女兒改我的姓作為條件,所以我
跟先生離婚並撤告他)
之後小三拿著我提供之證據,提告我妨害秘密罪,最後刑事判拘役20天可易科2萬並緩刑
兩年,民事判賠2萬。我雖不甘,但尚能接受,因為我只希望跟女兒好好過日子。
現在要說的是,上週民事判決清償日開始(是的,這一系列搞了四年),我請律師聯絡小
三要帳戶,因為我要賠她民事兩萬,她拒接電話,傳簡訊也故意不回,律師打給我前夫,
我前夫說不干他的事拒回。明明只是兩萬,對我來說一筆小錢,對方卻故意不願提供帳戶
。
我的律師說,他覺得小三是刻意要走到強制執行,把事情鬧到我公司,畢竟我在金融業工
作。
我去查了網路,想要先去辦清償提存,但我的律師說,就算我清償提存,她提強制執行還
是會鬧到公司,雖然鬧到公司我可以回覆我已有提存了,但始終還是鬧到公司了。
想請問版上的法律人,這該如何解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