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購入一間頂樓五樓公寓,當時看房有看到房屋天花板有另外撐 RC鋼材,詢問房
仲和屋主告知是房屋老舊加固為了居住安全,幫且買賣契約中並無告知任何修繕事項
今年1月底完成交屋後,本週拆除天花板發現大規模鋼筋外露,鄰居也告知在去年7月時有
撐 RC 鋼材的區域發生崩塌,整塊水泥連同鋼筋掉落,看到天空
目前僅透過房仲和屋主協調,屋主稱並未發生任何崩塌事情,要求告知是哪位鄰居說的,
但其實附近鄰里很多人都看到當初維修時搬運下來的大型水泥塊,且除了那個區域其他也
都崩裂
現在想先請結構技師公會來做結構判斷,若確認異常是否可以法律訴訟方式訴求原屋主買
回並主張其蓄意以裝潢隱瞞涉及詐欺呢?
另外在房屋買賣時其實五樓和四樓已有漏水糾紛,四樓有告知房仲若遲遲不處理將會和新
屋主說,而在交屋後原屋主有去完成修繕了,但這個部分是否屬於隱匿未通知呢?
以上問題再麻煩救救冤大頭,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