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obertI3 (Undying Phoenix )
2024-03-16 10:37:51請問各位法律大神,家母一年多前因為車禍,現在處於植物人狀態,監護宣告去年已經通
過,目前由我與家兄共同監護。
這幾天接到電話,有外地耆老想要購買媽媽名下的土地,出價似乎還算合理,想問這個狀
態下,我們應該是不能買賣的吧?
我查了相關資料,被監護人名下不動產要動用,只能是拿來使用醫藥費,而且還必須跟法
院申請,經過法院同意,才能夠動用被監護人之資產。
或是,倘若日後有家族分財產的問題,是否得要等母親離開,我們確定繼承,才能夠有任
何動用之情事呢?
請問這樣的判讀是正確的嗎?謝謝各位,母親尚在世,希望一切都能合法律程序。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3-16 12:20:00用於受監護人的照顧是ok ,價格合理性只是用來評估賣不賣給這位買方分遺產?? 也是一順位跟配偶說了算
作者: alanct (鴨蛋) 2024-03-16 13:05:00
ㄧ定要取得法院的同意處分同意函,才能登記。
作者:
RobertI3 (Undying Phoenix )
2024-03-16 13:58:00目前母親配偶已過往,只剩下我們兩位兒子,謝謝各位大大不吝回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3-16 14:41:00既然一順位繼承人之間已有共識,基本上應該問題不大
作者:
kamayer ( 沒我的日子 妳別來無恙)
2024-03-21 14:40:00可以向法院聲請准許處分受監護人不動產 附上買賣價金金額還有媽媽日常所有醫療費用住院費用營養品器材看護費等等所有支出 可以請律師或代書向法院聲請 一般沒問題的話大約3個月左右會有裁定結果 不過錢一定是要進媽媽帳戶喔除了監護人應該還有一位共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