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何謂有法律效力的債權證據?

作者: aquariusg (GD)   2024-05-31 21:27:03
債權人A 債務人B 兩方不為直系親屬
B想拿自己的保單來抵債(要保人、被保險人皆為B)
經雙方協議決定採用更動要保人為A方式來進行
**主要因為現在解約這保單暫無餘值,且B無力續繳目前累積的保單借款利息,利滾利再
不久這保單會自動消滅,僅登記為受益人並沒有用。
詢問保險公司,可以更換但需要準備有法律效力的債權證據,不能是私人借據,可是細問
又說不清楚到底是什麼。
期間有提到強制執行的函文,但因為兩邊並沒有要走訴訟判決或強制執行這條路(強制執
行的結果是否就會是解約來履行債務?目前的狀況剛好不適合),請問還有什麼方式可以
辦理屬於有法律效力的債權證據呢?
謝謝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4-05-31 21:45:00
公證人
作者: aquariusg (GD)   2024-05-31 21:47:00
電話中有詢問找人公證可以嗎?櫃檯說那又沒有法律效力(還是她自己搞錯)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4-05-31 22:45:00
判決、支付命令或調解筆錄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5-31 23:33:00
沒有保險利益是不能變更要保人;然後,債權人是傻還是意亂情迷,一個沒有保價金的保單有啥屁用?
作者: aquariusg (GD)   2024-06-01 03:43:00
有確認債務關係是有保險利益的,A算過如果幫B還一部分可以讓年金剛好cover剩下的利息達到平衡,等到死亡給付時是有一點空間的...只是不敢讓保單留在B手上怕他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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