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透過行政訴訟要求消防局重新選址

作者: eeccoo   2024-06-05 15:09:36
大家好
我是海新市鎮的新居民
因為近期得知市政府於一處原始林的公園(簡稱公七)移除部分改建警消共構大樓
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 因為都市計畫規劃機關用地應該是政府當初就需要規劃與評估,
是否當初規劃有疏失,所以才在現在拿一個原始林的公園下手。
(題外話, 因為該公園剛好也在輕軌站旁,消防車一出來
是無法左轉-因為前方直接是輕軌站,這樣的選址讓人摸不著頭緒)
2. 是否有機會走行政訴訟以都市計畫缺失,且目前選址的正當性重新審視
讓政府可以重新尋找適合的場址
(題外話,目前有很多文教與少部分機關用地,文教用地文小文中目前各有3~4處)
3. 一般民眾有機會自己處理行政訴訟?還是一定要找律師,因為看到有條文寫
行政訴訟法第49條之1第1項強制律師代理事件,以這案子是否屬於強制律師代理事件
自己是環境背景出生,雖然目前沒有從事相關工作,但是看到那片公園平常有老鷹
有鳥類棲息,有很豐富的生態,覺得很可惜,目前已經有部分人醞釀要去陳情,不過
在思考有沒有其他方式可以讓市政府停止這樣的決策。
以上感謝各位看完,如果方便建議,這邊先謝謝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06-05 15:39:00
基本上當事人就不適格了…
作者: tomsawyer (安安)   2024-06-05 15:51:00
沒救 很關心建議找民代立委
作者: eeccoo   2024-06-05 15:51:00
如果這樣誰會是當事人?居民不能算是當事人?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4-06-05 16:06:00
市政府要處理自己的地不需要經過你同意有意見的話找議員立委或自組團體上街抗議
作者: eeccoo   2024-06-05 16:18:00
了解,看來只能走原本的抗議方案,感謝。
作者: liandchou (苦命人)   2024-06-05 16:52:00
不知道找環境法律人有沒有幫助,你可以試試看
作者: debaucher (墮鼠)   2024-06-06 16:22:00
可能可以先看這建設有沒有環評沒有或是審過了的話找環團訴請公益訴訟之行政訴訟?
作者: techup (一個學期過了)   2024-06-06 22:16:00
另一種處理方式是花錢把地買下來,這樣就可阻止開發。
作者: eeccoo   2024-06-07 07:22:00
感謝大家的建議,我們找看看環境相關團體看看,感謝。
作者: ikariamman (肥宅~~~~~)   2024-06-08 11:16:00
行政訴訟都是強制律師代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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