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收到本票裁定後強制執行前主動還款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4-11-16 23:29:34
※ 引述《kuriko (K)》之銘言:
: 朋友A與親戚間因為房產處理問題有簽本票
: 原本說好房子賣掉後A再清償,但本票上沒有寫還款日期也沒有註明無利息
: 現在親戚反悔房子還沒賣掉就聲請本票裁定,A也已經收到裁定書(還未超過10日)
: 想請問:
: 1. 查資料說聲請本票裁定的前提是要有「付款之提示」,如果A提抗告說對方從未做過這個
可以,法院會要對方提供有付款之提示的證明
如果有推文K大的狀況,就依K大說明
: 2. 如果A現在馬上將本票上的金額全額付清,是否還是需要另外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
如果債權確實存在,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是沒有意義的
A願意履行當然最好
: 3. 承上,在強制執行前還錢是否只要還本票上記載的金額就好,還是一定要連裁定書上的6%利息一起還?
利息要一起還,除非對方同意你只還本金就好
: 查了許多資料大多是從債權人的角度出發討論怎麼討錢
: 但A的情況是沒有惡意欠錢,只是簽本票時沒有做好功課導致目前這個狀況...
: 所以想知道在A有意願也有能力還款的情況下現在應該怎麼做最好,謝謝
給錢時記得把本票拿回來,最好還要做好有還錢的證明
: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11-16 23:33:00
現在的本票格式通常都有免除做成拒絕證書的字樣 要抗辯未提示的話依票據法必須由債務人舉證
作者: kuriko (K)   2024-11-16 23:37:00
謝謝s大回覆,針對第2點想再請教,如果A現在就還清本金+利息,但法院10天後還是會發確定證明書給對方,這時候要怎麼避免對方又惡意去強制執行呢?
作者: oresta (明天)   2024-11-17 07:24:00
我想借題問一下,未記載,也未見票,哪天是到期日?還是單純三年期限的原因?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11-17 11:52:00
因為理論上在做本票裁定的時候法院就會要對方提出有提示的證據了或至少對方得敘明曾經提示..
作者: oresta (明天)   2024-11-17 12:16:00
學校不是兒少法保護範圍不好意思,回錯
作者: kuriko (K)   2024-11-17 15:49:00
了解,我誤會強制執行只需要確定證明書,原來還是要出具本票。謝謝s大跟1樓K大的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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