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懇請推薦北部擅長家事律師

作者: cornett (梓藤)   2024-11-19 13:11:25
本人有兩段婚姻,
因感情不順與第二任丈夫(以下稱前夫)離婚
離婚協議時,
前夫爭取兩個小孩子撫養權,
本人一股腦同意,
但目前遇到前夫提出支付兩個小孩撫養費兩萬元之民事訴訟(新北市)。
因為第一段婚姻有一未滿三歲孩子要單獨撫養,
實在無法再負擔兩萬元撫養費。
(目前育嬰留停,過去從事餐飲每月約3萬元收入)
因本人具政府所定特殊境遇家庭資格
並已爭取到法扶資格。
希望板上善心先進能推薦律師,
只求能降低撫養費。
※ 編輯: cornett (1.200.45.113 臺灣), 11/19/2024 13:12:59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4-11-19 13:44:00
建議去律師版發文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11-19 13:54:00
所以,與第一任生的孩子未滿三歲,與第二任又生了2個小孩至於與第二任的兩位小孩的撫養費用,離婚協議時沒談???
作者: saccharomyce (酵公菌)   2024-11-19 15:10:00
法扶沒有請律師協助你打訴訟嗎?
作者: ca5hf1ow (cashflow)   2024-11-19 20:58:00
意思是如果當初沒一股腦,你經濟上又無法負擔,前夫會同意跟你好好談,幫你負擔扶養費的部分?能談現在依然能談,不能談前夫也可以基於你的經濟狀況,拿走扶養權吧!不然拿孩子當下的生活狀況當談判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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