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在實務上如何處理網路跨境犯罪?

作者: sdhws (sdhws)   2025-01-16 12:52:02
最進在圖書館看到法律書時題到中華民國法律適用範圍的問題,這時我想到一個問題:
考慮到網路發達,若有個外國人在他的國家透過網路對我國國民或機關行詐騙、竊取資料、釋放電腦病毒,致使我國人民或機關損失財產、機密外流或妨礙電腦使用時,假設已得知加害者確切的身份及犯罪證據,我方司法系統能否對其起訴及制裁?
在執行上會採取怎樣的做法,特別是在該國與我國無引渡協議或該外國人自身的行為於該國不違法,或該國局勢不穩且對自身國家的許多地區控制力弱時,該如何讓該嫌疑人受我國司法審判及對受害人負責?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5-01-16 13:11:00
犯罪結果在台灣發生 台灣人被害 所以台灣有審判權至於如何制裁國外加害人 係屬另一問題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5-01-16 13:14:00
月光水手服???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5-01-16 13:50:00
於該國不違法這個通常是無解執行就是司法互助的實務問題了,不是法學問題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5-01-16 14:25:00
好像罕見在沒有緝拿到犯罪者情況下直接審判定罪吧...
作者: adoko (bigren)   2025-01-17 05:34:00
柬埔寨詐騙園區為例 首先要抓得到人
作者: szhy (szhy)   2025-01-18 05:04:00
罪行不夠嚴重大部分國家才懶得屌你更不要說引渡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5-01-18 09:20:00
中華民國實務上處理跨境犯罪是很弱的.....更不用講還要看犯罪規模值不值得政府去做詐騙就別提了,這種你以為很大,其實是很小大的是像要是哪天一架飛機被劫持,去撞101那一種對岸的話,對於電信詐騙比較較真,重的判死刑都可以至於台灣,看一下刑法,詐騙最重判多少就知道了
作者: szhy (szhy)   2025-01-19 03:17:00
電信詐騙抓不完的 對岸一邊抓 一邊又扶持緬北園區 完全看不懂在幹嘛不過對岸被騙的金額在一定數字以下不算詐騙 屬於民事糾紛
作者: GameTheory9 (賽局)   2025-01-19 09:15:00
這超複雜的,因為國際間的管轄權可分為國際立法權、國際司法權、國際裁判權、國際執行權;以上這些與國際私法的定性事件類型及適用準據法完全不同;又與實務內部運作作業所公布的司法互助作業規定不同。光是這三項邏輯層次,許多人會混淆誤認,在第一層次國際管轄大談準據法,事實上第一層次只要講出“準據法”或“關係最適切”這些關鍵字,代表觀念完全混淆。而我國能否管轄尚未釐清之前,亦無司法互助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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