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男男] 公開場所做愛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7-28 19:56:47
同理心應為同情理解,但並不包含後端的價值判斷。
例如我們說「A同理B」,其實只是A感受理解B的想法或立場,不代表A同意B的價值判斷。
如果我們說要不要在公共場所做愛,做的人是否有同理觀眾或第三人?
我認為很可能都有。
假設A覺得公開做愛的人B很噁心,這是他的價值判斷,
假設A覺得公開做愛的人B有做愛的權利,但他還是覺得覺得B很噁心。
這代表A可能有同理的過程,至少他不是只想到自己。
價值差異中同理心不能解決衝突,只能理解衝突。
至少我覺得嘗試同理的過程,讓我覺得某些人的價值是更需要堅決反對。
因為這些價值有害自由與平等的發展。
※ 引述《Connels (貓拳四郎 ○(#‵︿′ㄨ))》之銘言:
: 對於是否可以在公共場所做愛,我會想把重點擺在"是否對他人造成困擾"。
: 曾經在當兵時跟砲友相約在金門廢棄海水浴場的救生瞭望塔裡做愛,吹著海風看著眼前是
: 白沙跟海平線,是一種與自然合而為一的奇妙感覺。
: 我確信這裡被別人撞見的機率極低,因為這個地方幾乎不會有人來,所以不會造成別人困
: 擾。
: 我也曾經在健身房的浴室跟別人互打,那次是個非常糟糕的經驗,因為我很確定打掃的阿
: 伯從外面經過,他一定也知道我們裡面在幹嘛。設身處地從阿伯的角度想想,他肯定不喜
: 歡在我們爽完後幫我們善後,即使我們自己有沖乾淨,那種心理上的感覺一定會不舒服。
: 無所謂對錯,而是尊重。
: 你可以說那是阿伯自己心理建設的問題,打槍做愛算什麼?說不定還有人在浴室裡撒尿拉
: 屎過。
: 我會說是同理心的問題,每個人對事物的看法不同,對於道德的認知也不一樣,並不是每
: 個人對性愛都能那麼開放先進,應該多替對方想想,找出能讓彼此都能愉快的妥協方案。
作者: shirokii (烏龍白)   2016-07-28 21:03:00
討論同理心之餘,公德心也很重要...
作者: whalebilly (cheyu)   2016-07-28 21:42:00
不是所有事情都能用「銅鋰鋅」三個字帶過。
作者: goodfine (李阿筏●﹏●好自在)   2016-07-28 21:53:00
同理心是某些人在這個板抨擊文章分享的一個弔詭原因啊同理心應該是理解每人為何這麼做,而不是成為一種道德化的包裝我說的是理解不是認同喔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6-07-28 22:55:00
有趣的是,反同志與反公開性交這兩件事,贊成或反對的理由可以找到兩邊都可以通的地方。
作者: goodfine (李阿筏●﹏●好自在)   2016-07-29 00:17:00
這陣子都快覺得這個板被護X盟攻佔
作者: shirokii (烏龍白)   2016-07-29 00:50:00
反公開性交=反同志?更何況也不是每篇野砲文都像這次被這麼抨擊有想過為什麼?
作者: bf (逼愛撫)   2016-07-29 07:36:00
長相問題? XD
作者: vjianmceesnt (vent)   2016-07-29 09:21:00
長得醜臭了嗎 幫QQ
作者: wisholly (森林鹿)   2016-07-29 09: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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