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Keo) Re: 劣文退回(板規1-12 討噓)[討論] 大家覺得哪家的飲料

作者: changatcmu (台中金城武)   2013-05-18 00:17:46
※ [本文轉錄自 changatcmu 信箱]
作者: changatcmu (台中金城武)
標題: Re: 劣文退回(板規1-12 討噓)[討論] 大家覺得哪家的飲料最好喝
時間: Fri May 17 19:08:35 2013
※ 引述《Keo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 引述《changatcmu (台中金城武)》之銘言:
: : 想請問版主
: : 這篇文章字面上完全是單純討論
: : 完全沒有任何誇張批評攻擊不實的言論
: : po的內容也完全符合板規
: 討論飲料是沒什麼
: 但重點是您下方的一連串列舉
: 顯見您並非真正想討論這類問題
: 只是針對您不喜歡這類的文章,而故意發表該文章想引起論戰
: : 請問是依據何點將其認定為"惡意討噓"而劣退
: : 只是是因為鄉民的噓文嗎?
: : 請版主多讀幾遍
: : 這篇文章完全沒有惡意討噓的文字
: : 根據板規1-12
: : 只要被噓到X2就列退
: 速食板長駐人數為60~100人
: 板規1-12與2-7的組合下,一個人最多就是噓三次
: 板主在認定上,也不會一被噓到X2(即20噓以上)就刪文
: 端看文章內容是否合宜再做處置
: : 那是否我可以找一群人幫忙噓文就讓所有文章被列退?
: : 還有裡面有重複噓文的是否列入計算?
: : 請明訂這個遊戲規則
: 如上所述,並非只看噓文數,X2只是門檻,後續認定由板主為之
: 況且推文數會抵銷噓文數,實際上會被噓到X2者,顯為文章有所問題所致
: : 還有請版主看一下推噓文內容
: : 我想表達的餐廳比較文的規範
: : 裡面也有人同意我的看法
: : 表示我講的自然有一定的道理
: : 也代表板規確實有"需要改進的地方"
: : 並不是故意要與板規作對
: : 若是用推噓文來決定文章去留
: : 是否有失公允
: 文章內容若合宜,自不有討噓而被刪文之問題
: : 這篇文章並非言之無物的廢文
: : 這個狀況是板規有所問題
: 若您認為板規有所問題,應就板規之問題提出直接的建議
: 而非反諷之引戰文章
: : 應該是要重新審視板規的事項
: : 而不是單純用推噓文來拿一般人開刀
: : 如果原判決不變
: 判決不變,仍有疑異請洽組務
: : 請版主說明幾件事情
: : 1.惡意討噓的實際規範而不是版主板友自由心證
: 板主可自由心證
: : 2.各餐廳比較文是否有需要管制
: 一般討論無禁止之理由與正當性,自不需管制
: : 3.各板規是否有漏洞會再導致這樣的情況出現
: : 感謝版主 請明察
: 以上說明
1.
所以可以解讀成
被劣退的最大原因是版主"自由心證"認為這篇文章不合宜
或是惡意鬧板
我可以接受這原因
但是根據最一開始說的
您覺得這篇文章不合宜之處在於
"但重點是您下方的一連串列舉
顯見您並非真正想討論這類問題
只是針對您不喜歡這類的文章,而故意發表該文章想引起論戰"
想請問
光用這點就斷定惡意鬧板是否過於武斷
發文的用意本來就是討論
要預告發文內容也是個人自由
並非不想討論
本人也是吃遍了各大速食店才PO
至於有沒有想要引戰是個人想法不能干涉
再者 想像一下
假設今天沒有下面那些 真的就不會讓大家有下面的論斷嗎?
這兩件事應該沒有正相關
不能夠用那些話作為下面那些噓文的理由
版主也說了
文章沒有問題
既然沒有問題的文章
下面為何不能告訴大家說之後想討論什麼?
板上也有很多文章會跟大家預告
如:下次去吃吃看肯德基的再跟大家報告:)
之類的
那是否有這狀況就一律視為鬧板?
再者
再重複一次
很多人同意我的觀點 只是他們沒有跳出來推文或是是用箭頭
表示這條板規真的有需要重新審視的必要
2.我不覺得我的文章有字面上的不合宜到必須劣退 刪文就很過分了
3.之前有對這條板規提出多次建議
但是都沒有得到正面回覆
那就應該保障沒有違背板規的任何文章
4.如果沒有想要重新審視這條板規的意思
那之後將會陸續推出各餐廳的各種比較文(包含紙巾、廁所、服務員帥不帥...)
當然我會實地去探訪之後再來討論
而不是像某些人空口說白話
也不會再做預告
到時候被噓請版主記得保護我 因為你說過文章沒有問題
感謝版主 請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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