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FRANCE版主不當劣文

作者: Renatass (Casaniere)   2014-03-06 07:55:33
※ 引述《SES (大家要乖啦)》之銘言:
: 首先回應板友方
: "版友波文前「應該先搜尋版上的公告與糾紛問題」
: 這點在置底版規與進版是完全沒有提及
: 本人認為此事版主未盡告知義務,有失公允。"
: 板主並沒有告知板友的義務
: 發文前閱讀板規 公告 相關規定 是板友的義務
: 板主方
: 因前文過多 請針對以下回答
: 板規是否有提及禁PO的房子如果再發就會10年水桶+劣退?
: 若有 請提供板規參考
: 禁發的房子是否有置底或精華區等收錄 以供板友查詢?
這間房若是要再出租一定跟原屋主脫不了關係
畢竟這是她家,而且她也知道自己的房被禁
事後她也沒再上ptt,她的出租文也刪了
那我置底或收入精華是為了供哪些版友查詢呢?
我精華區只有收錄爭議的文 沒收公告
隔年四月又出現同樣一間房出租
我第一個想法當然是覺得這屋主換別的id又來發廣告文
所以我判與重罰
我不覺得沒設立板規提及禁PO的房子如果再發就會10年水桶+劣退有何不妥
因為法國版向來就少有爭議的事件
遇到特殊案件板主有決定權做出任何判決
更何況rrrock在劣退一年後的今天突然發現有劣文的話不能在一些板發文
才告到這邊來
他根本不在意有沒有水桶或我當時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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