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bli (老鼠扛刀,滿街找貓)》之銘言:
: 所以我認為這跟原文主題無關,所以我也禁止大家再回覆
: 把重點回歸於「你的消費經驗」
: 但是我只禁止「針對誰先誰後行為」的討論
: 同主題但是回文分享其他資訊的我沒禁過。
: ==
: 如果這個問題不能討論,就劣退原PO,這是版主的權力。
: 但是如果版規沒有禁止討論的東西,版主就不能禁止
討論區不可討論之事:一、與討論區主題相關但禁止討論之事
二、與討論區主題無關之事
兩位板友爭執當天購物時,老闆與顧客誰的行為先後,誰做了什麼事,誰沒有做。
這部份與文具板無關
與文具板無關的討論,本就不在文具板範圍。
也許有人認為:他在「文具」店啊!
就算當下老闆跟c板友吵起來,老闆要告c板友,c板友要拿折凳攻擊老闆……等
那都不在文具板的討論範圍,
他們要怎麼解決這回事,那是他們自己的私事。
私事若必須分享個結論或心得,
我給c板友的回信當中也寫到,與文具板無關的爭議點,他跟f板友可私下討論出結論後
再上板發表。
故「我從未禁止主題討論」,但是跟主題無關的,我實在是沒理由放任啊。
若我不禁止「和文具板無關的討論」,
到最後c板友回,當天在店裡的a也回、b也回、d也回、e也回
整個以文具為主題的討論板,都在爭論c板友那天到底有沒有把鋼筆拿起來?
到底有沒有把鋼筆放下來?到底有沒有問老闆「我可以用新筆嗎」?
到底老闆的那個行為是惡意的還是善意的,
SO?干我們什麼事?干文具板討論主題什麼事呀?
若連文具店的老闆一個眼神都可以討論,我還要不要管板啊?
板主的義務在於使討論區正常運作,維持板風
不是像個機器人一樣,板規說什麼就是什麼
即使是檢察官蒐證與法官辦案,
同樣一句罵人「不要臉」,有人被判刑、有人無罪釋放
為何一樣的法律條文會有不同的結果產生?
因為要看當下是什麼狀況呀。
「板規」它是我處理板務的一個「標準」,但不是「絕對」
也許組務認為,板主該像軍人一樣一個口令一個動作
但我不想當這樣的板主,我也不認為文具板的討論氣氛該這樣管理
若放行,
屆時有板友寫信跟我說「板主,可以禁止相關討論嗎,我只想回歸討論文具」
我跟他講:「不行,因為板規不禁止」
那不是罔顧其他板友權益嗎?
好,那文具板沒有明令禁止政治文,
有人從文具延伸到對執政者的心得
僅因他跟某黨立委用了同一支筆,就在文具板討論他跟立委之間的政治議題
這種討論文要放行嗎?
當然不行。
為什麼不行?板規又沒禁止?
因為跟文具無關啊……這不難理解吧,不是嗎?
回到文章本身,以下因文章內文爭議而出現的推文,還出現護航之說,
已有引戰之虞,以經驗來看,會有很多人對號入座吵起來
那更非文具板討論之範疇。
我認為停止這些無意義的爭論與可能的戰火,對文具板的「討論風氣」有益無害。
而親愛的小組長,從頭到尾
我都沒有要跟你爭論「我是對的」,我只堅持我沒錯。
若你曾看過我跟其他立意與我相反的板友,我們的信件內容
可以知道我從未要說服任何人去同意我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告訴你我為什麼會(要)這樣做」
而且反問「如果你是我你會怎麼做」
我一直想要的就是「參考大家的意見」
但是所有的討論串中,這麼多篇了,沒有人回答過「我的問題」
只不斷說「你矛盾、你錯、你不公平、我輕視你」
……又拿不出實例無佐證,很難讓我信服欸~
然後呢?除了這些呢?沒有任何其他可以讓我做判決參考的「案例」或「回應」
我不是個絕對的人,我一直都在找那些與我持相反意見的人與我的共識
但是沒有人願意釋出。
就連「慷慨分享心得」的P板友,回應我的信件中,也只有針對我的行為批判
從未回答過我任何實例的問題,最後我覺得沒有共識只好放棄。
您可以選擇相信我,也可以選擇不信我。
我無意左右小組長您或是任何人對我的想法
我唯一會回應的「重點」,只有當別人說我「矛盾」的時候
我的想法從一而終,就是我要「維持文具板板風」,從未前後不一或矛盾過
這是我必須必須再必須說明的。
或許小組長認為目前我所做的這些事,
都不是一個板主要做的;
但我認為一個板主在不違反站規的情況下,這樣管理並沒有錯。
: 負向表列的版規,其實是很容易有鑽漏洞的想像空間。
: 因為制定的是人,所以會有版規不完備的缺失。
小組長給我的建議大意是「凡事遵循板規」,別做板規以外的行為以免造成糾紛
(凡事遵循板規,就不會被申訴,也不會有這些麻煩)
但我的確遵循板規了呀
只是我也另外用我的方式維持著板風。
任何人都可以說我錯,或我偏頗
但是在給我更好的「實質建議」之前,我只相信我自己管理文具板的經驗法則。
也許我做鎖文這個行為,在組務的立場來說,算是沒有遵守站規,是錯誤的。
可是禁止討論與文具板無關的爭議,我認為我沒有錯。
我的出發點絕不是為了私人利益或喜惡,我沒有對任何人不公正過。
: 另外我看了刪除備分中的
: 000930 11/02 freedomfly Re: [心得] 感覺非常糟的「鋼筆工作室」
: 000937 11/05 chiangks [心得] 鋼筆工作室會看客人長相決定要不要賣筆喔
: 再回看整串,我不覺得原PO有引戰行為
: 另外按A版主信中說法
c板友扭曲S板友的話,且直指他說謊
許多板友都站出來說S板友只是引用c板友的話,根本沒有說謊。
c板友也多次修改文章內容,再對板友議題做爭論,
直到板友截圖與多位板友抗議,c板友才停止相關行為。
這些行為的確有引戰之嫌
但經查無引戰之實。
這部份我認為我跟小組長是有共識的。
小組長可以認為某些板友無引戰行為,
我身為板工,同樣也可以認為某些板友無違反板規之行為。
被鎖文的板友,對我的鎖文行為沒有異議了,
其他路人如何看待,不是我的業務範圍,我不回應,應該也不是組務探討的重點了
鎖文的原因對錯,我認為已結案,無討論之必要。
總之
該篇文章被鎖文的原因,我公告過因文章內容跟文具板無關
但其文章主題我從未限制討論,後板友們的討論延伸也未再鎖文。
不管板規是否有禁止,我認定無關就不該繼續,
這是板主心證範疇,我自認合理使用
我記得那篇我也沒拿板規壓人就是。
: ==
: 在文具板不需等不雅用語出現,就可以桶
: 因為我禁止的是「戰意」,而非「戰文」
: 有興趣的話可看我之前的公告
: 被禁言的人都不是因為說了不雅用語。
: ==
: 現在已經有人出來檢舉被針對,版主就應該處理
我的處理就是不處分。
因為我不認為有特定對象被針對。
這是我最後一次舉例,再不能理解或認矛盾我也沒法了。
我只能處理與保護「在文具板討論區內,被公開針對的特定對象」之板友。
舉兩例推文:
「你這種樣子當上法官一定會貪污判決不公,我等著看啦」
=> 我為文具板板友,且明顯被當成特定對象。此為違反板規。
「頗呵政治人物沒一個好東西啦,活該被鞋丟,住鬼島的趕快移民吧」
=> 此為對政治人物之輕視,
可能因在文具板的某議員之行為有感而發,所以認為政治人物都沒好人
看到此話的立委、民代等,都可以覺得自己被攻擊、很不爽來文具板找我檢舉
但我認為說這句話的人是因他看到某些人的行為,而對政治工作者有感
他輕視政治工作者是他的自由,
美國總統、英國議員都可以覺得自己被攻擊
但是那是現實生活身份被輕視,跟文具板無關。
文具板只是個「被此人發表輕視這些人的感想」之媒介
對「政治工作者」之言論雖偏頗,但仍在原作者無所謂之範疇
此與文具板無關,板務無左右該人想法之權利,僅能勸導禁止延伸此話題。
但既然原作者當初說過開放討論,則再不滿、再覺得被攻擊
那也是原作者當初允許的,所以我不再鎖文。
雖用詞偏頗,但無引戰(引起文具板戰端)之實,故不處分。
站在板務的立場,我「看不到」有任何板友被當成特定對象、被攻擊之情事
就絕不可能以板規處分任何人。
用詞偏頗有引戰之嫌,確認後無引戰之實,
若有任何人認為「現實身份」被t板友無差別攻擊
或認為「自身」被t板友做出了妨害名譽之實,請自行以法律途徑解決。
我再舉兩例,但改為「自認被攻擊者之立場」
我懶得用官方口氣了,以下用我個人以板友身份到PTT他板為例,
用詞比較個人與口語,請小組長參考並見諒。
例一:
在夜生活板,若有其他自稱胖妹又穿小短裙的人分享搭訕的心得後
推文的人說:「短裙加胖腿想到就想吐,看到這種的拜託先跟我講,我就不去那間了」
原作者在文內附註,說沒關係她覺得自己很正,就算有人對她人身攻擊她都不介意。
看到此推文的我,也是愛穿短裙的胖妹
我是否可以覺得被攻擊了,就跑去跟夜板板主檢舉:
「我也是愛穿短裙的胖妹,我覺得這板友在攻擊我,請板主處理」
但是
他看到短裙加胖腿就想吐咩,他就是希望避開有這種妹的夜店
他又沒指名道姓攻擊發文者、沒有攻擊我(他又不認識我)
也沒有攻擊其他愛穿短裙的人就賤或是不要臉啊
他就不喜歡咩
他說要避開這種的,那也是他的喜惡啊
板友在夜生活板連說「想閃胖妹」的自由都沒有哦?板規設在海邊喔?
說「對我人身攻擊我都不介意」的原作者,居然也跑去跟板主檢舉
覺得該板友說「短裙加胖腿就想吐」違反板規了請板主處理。
推文者會相當冤枉:「阿妳自己都說不在意了,然後又來檢舉我,妳這不是婊我嗎?」
「而且我只是說我看到這樣會想吐,不是針對看到妳就想吐啊」
「妳愛這樣穿妳就這樣穿啊,只是想到那個畫面我就不舒服啊,我犯啥板規啦?」
例二:
若美食板有板友分享食記,板友說自己以身為廚師的身份很推這家餐廳
有板友推文:「你味覺有問題?不知道哪找來的廚師,菜根本都噴,吃過不會再去」
我剛好在這間連鎖餐廳當廚師,我覺得被攻擊了,
所以去信美食板板主,要求他處分推文的板友:
「他對我人身攻擊,因為我是那間餐廳廚師」
推文者針對菜色評論不好吃,懷疑推薦的板友口味
對連鎖餐廳印象差,對廚師有貶意……等
但不等於他在攻擊我、或是攻擊全世界的廚師
若板主因為檢舉者自稱是廚師,就覺得推文的人在侮辱廚師、在侮辱板友
實踐了「人身攻擊」而處分,這好像怪怪的?
廚師或餐廳覺得被攻擊跟誹謗了,應該採取法律行動,
去約束對方的言行、依照自己的損失來獲得補償
而不是一直叫美食板板主處分他。
板規沒有說不能懷疑他人口味,也沒有說不能質疑廚師哪來的,也沒說不能講菜是噴。
但說菜是噴的確有誹謗該餐廳之嫌,不過這不是美食板板主能管的事。
我做以上舉例不是強辯
而是舉證一樣的事情發生在其他討論區,推文者之言行,若無嚴重影響板務
真不是板規能處理的啊
我有什麼隱性身份那是我的事,我在討論區看到有人酸我相關的身份,
我就可以跳出來找板主處理喔?
我要是因此處分t板友,我才真腦包,
什麼事都可以無限上綱喔?
明天有人在文具板說覺得某廠商「都只會出相似的產品,很沒新意我再買就是白痴」
阿某廠商也來跟我檢舉被攻擊了,我也要處理喔?
拜託,有事嗎????????????????
: 比如在美國敢公開說黑鬼、黃皮猴子並沒有針對那個黑人或黃種人
: 一樣是種族歧視
那就都是輿論與法律解決啊,什麼時候靠媒介管理者解決了?
我是文具板板主,板友若引戰並影響其板務運行,混亂板面風氣
我必須以板規處理,這是我的職責。
但我乃一介區區文具板板主
在文具板,我只能禁止他這樣做,因為他此番言論會引起法律人不滿而吵起來
但是我無權因此以「板規」處分他。
我以前對板友的偏頗言論怎麼處理,我現在對t板友就是怎麼處理。
最後這篇我也在原作者的同意下鎖文了,
同時也已禁止了t板友可能繼續延伸對法律人輕視之言論
我自認這件事已經圓滿處理了。
要怎麼認為我的~隨便,I don't care
任何檢舉人再對此事有任何回應,我不會再看,也不會再做說明
因為該說的我都說了
不滿我判決的,我尊重,我無意逼大家同意我的判決。
小組長提出我處分有誤之處,但也不干涉我的想法,尊重我的判決一樣。
終於到了結論~喔耶~
親愛的小組長,
我真的都以板規處理,
但是有些手段是用以導正討論風氣,即使該「手段」出自心證也似乎無憑據,
請都請相信我的手段與處理方式,都是為了避免可能的紛爭。
我總強調「我相信我沒錯」,但我從不爭自己是對的。
若真的是錯的「請組務處分」,我絕無二言
我看過小組長處理組務的方向很公正,
我相信我被投訴,一定是因為我的處理方式真的有些問題,
在與P板友的信件來往中,我已接受了P板友的建言
以後盡量避免用「鎖文」的手段來禁止大家的情緒,因為板友是懂自律的。
我已接受組長跟P板友的建議,打算把板規訂立的更明確,
不讓我的處理方式與板規漏洞困擾大家。
在更改板規後,我對「實行鎖文」會更加謹慎
但這次事件我不會改變我的想法,也不會改變我的判決。
t板友的判決公告,將以我這篇的回覆內文為主,
若組長認為我的行為不適任,請拔除我的板主權限。
我相信我有能力,所以我自願幫助文具板運行
但若檢舉人們與認為我無能力,就別讓我再做了,
我從不戀棧板主一職(沒利益還吃力不討好阿乾)
也不是為了「喔我是板主欸,我最對,你們不聽我的我會很丟臉」在這裡歡
都是因為我熱愛文具,我相信我能讓文具板變得比以前更好
是對文具板的熱情,讓我願意花時間在這邊打文字戰,
不過幾天下來的鬼打牆讓我覺得我自己很無聊= =
所以被拔板主,我也尊重。
我是板主也是板友,本來就多少會球員兼裁判,
但是這跟此案無關,也從未「因我兼此兩職」~「而無利益迴避或判決不公」
不知道有人提這個是想混淆視聽,還是幹麼我也不管了
我不認為身為板主,就沒有「用自己口語的表達方式去解讀其他板友」的權利。
也許板主的言論(尤其是跟自己持反對意見)
在某些人的眼裡會被放大~~要怎麼放大是板友們的自由
但在沒有違反板規與擾亂板務的情況下
一般討論中,我說我想說的話,那是我身為中華民國國民PTT使用者的權利。
就算是最高法院院長或PTT站長,都不能因我身兼板主,就左右我如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