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ova (鰻魚♥張根碩)
2013-11-13 21:15:32※ [本文轉錄自 aova 信箱]
作者: aova (現在怪我是不是阿)
標題: Re: [閒聊] 壓囊使用經驗及嫌棄客人長相的鋼筆工作室
時間: Thu Nov 7 00:57:18 2013
※ 引述《chiangks (惟天下至誠能盡其性)》之銘言:
: 有一條是:
: ● 禁引戰文(人身攻擊、扭曲他人語意、諷刺)
: 出現爭議用詞將以因果來評斷是非責任,不會僅處分使用爭議用詞者
: 判斷引戰用意明確者,即使未使用爭議用詞也會連帶處分,敬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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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封信就當作你來信告知這個議題已結束
所以我才來處理
引戰的部份就如板規所述,用意明確就會處理
你應該知道你有些用詞帶引戰用意(即使你認為你是「好好講」)
所以你肯定會被連帶處分
可能你會認為你沒有任何能被處分的行為
但就我的立場,我認為你有,而且我也會在處分公告中把原因都寫上。
我應該不會再針對你的疑問作解釋了(老實說真的有點累)
若你被水桶,你不服處分,可以到組務申訴。
若你沒被水桶只被警告,你不服處分,
一樣可以到組務申訴或是像這篇文,在板上開文章質疑板主正當性
但你要知道,文具板不是個人板,
若你在公開討論區所有發表過的文章內容,
都是在發洩你的感覺、爭論你自己的行為、辯論你認為對的事
而非文具板的主題「文具」
最後我只能依照板友的反應來認定你的行為是否已達鬧板程度的標準
然後送組務處理
我沒有要威嚇你的意思,也沒有說你在鬧板
但可能你想堅持的(你的感受、你認為的對錯)
跟文具板想堅持的(只希望大家好好討論文具)並不對等
所以若到最後必須有個「結論」時
文具板跟你彼此之間都要有取捨。
我現在跟你說的話,不是禁止你去做你認為對的事
而是告訴你,當我們沒有共識時,選擇組務申訴會是比較好的解決方式,
你也可以利用板面討論板主不公,
但那對你我可能都不是好的解決方式。:)
: 而有一位版友
: taxgodbless
: 連日來的推文 完全符合這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