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ernie80168申訴案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5-03-04 13:26:11
判決
1.應予退文,並水桶三十天。
2.軍旅版版主fogflower正式警告乙次自今日起算至9月4日止
如二次警告即撤除版主職務。
3.analysis0813水桶30天
4.PTT未規定版主處份前需使用者溝通,故無先行告知之必要。
原要求第三點,版主無遵行之必要。
5.申訴案經小組定讞後,本板將不再受理任何形式之上訴,違者砍除文章。
重複申訴已定讞之案件,水桶兩週。
理由
1.原文內已包含
(1)討論替代役
第十七條(禁止討論事項)
板友於本板發表之文章,不得出現下列事項,違反者處以退文:
二、非蓄意之替代役討論文章。
(2)政治文
第二十三條(政治文與推文之禁止)
為維護軍旅板之中立立場,發表之文章與推噓文中,不得出現任何足以認定有政治意味
之字彙或代稱,或發表具有政治評論性質之文章,違反者處以水桶30天。
故原處份僅限退文及水桶30日,餘均為不當。
2.小組審視,僅可依組規版規,餘版主或申訴人之內心判斷均不受理。
本標準亦適用版主,版主判決僅可依規定判決,不可因個人好惡決定。
故版主於處置後,如遇使用者申訴,即應回應,同意或不同意改判。
如溝通無效即可至組務申訴,PTT保障使用者至少一次向上申訴的權力。
版主未回應使用者信件溝通,復以使用者申覆為由要求永久水桶至為不當。
再者版主須使用者在小組溝通之內容,多與版規之適用與否無關,
為個人觀念之爭,已逾版主之本份,如要討論自當以版友之身份為之。
最後,版主個人所用之言詞,過份主觀如無人主修政治等語至為不當。
據三列三點,予以正式組務處份。
3.analysis0813非申訴之當事人,依組規不得於討論串發文。
依規定應水桶一年,惟所發表之言論,非與相關人戰文,故予以水桶7日之處份。
原文不予刪除。
4.本文之政治性十分明確,軍旅版為軍旅生活版,非軍事版。
故如討論軍旅生活之延伸至原申訴之所謂之
==
談國防部是怎麼變成「國防布」,
談軍法改革,
談募兵制,
談國家的國防政策和軍購,
談服兵役的規定……這些難道都不是政治、不具爭議?
==
並無不當。
本文討論替代役,本身即與版規不符,退文並無不當。
不論是對替代役持正面或負面之言論,討論即為違反版規。
當可至替代役版發言,較為妥當。
另所提提之當兵才能搞社運?之言論已為單純之政治議題,
非自軍旅生活引出之政治相關討論,還請注意。
軍事為政治之延伸,軍人當不可能脫於政治之外。
但軍旅版為軍旅生活版,非軍事版,如以政治論軍事當至專版較當。
作者: ernie80168 (方方)   2015-03-04 22:30:00
感謝組務的處理和說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