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14-08-08 05:49:35※ 引述《Howard61313 (德州家康)》之銘言:
: ※ 引述《cassine (Savannah)》之銘言:
: : 1.小組長於本板 D0053號判決第三項做如下要求,節錄如下:
: : 3.關於Howard61313版主拒不回應申訴者乙案,請Howard61313版主於假後七月二十日
: : 後十五天內,亦即八月四日前至組務回覆。
: 我在7月20請假結束後都沒有上來組務板
: 一直到這篇文章發出、再經由coon板主寄信告知後,才知道D0053號判決的存在
: 因此,先感謝cassine提醒
這不就代表你承認你根本不把我的檢舉當成一回事?連小組長裁判結果怎樣也都
無關痛癢。
: : 2.Howard61313 於今年 7/20 請假期滿後,無視小組長命令,既不解釋為何
: : 當時「拒不回應申訴者信件」,亦未道歉認錯
: 當時過了兩天才回應的原因,是自認為申訴無理、違規情形清楚,以為沒有解釋的必要
: 當然,我很清楚的了解「不知法而犯法」不能當成無罪的依據
: 所以,若是「拒不回應申訴者信件」這件事本身有觸犯任何規定,我會接受相關處分
: 並且也會認錯
請你不要模糊焦點顧左右而言他,你今天不是要因為「拒不回應申訴者信件」被
處罰,你是要因為「違反小組長命令」被處罰。
至於你不清楚板主是否有義務回應使用者來信申訴這點,我只能說你板主幹假的
,小組規定使用者申訴要附上「兩造溝通信件」,試問板主不回應怎麼能叫做「
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