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ssine (Savannah)》之銘言:
: ※ 引述《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之銘言:
: : fireneo張貼文章之行為,無非是請板主群立即處理
: fireneo 張貼之文章內容轉貼如下:
: 之前檢舉一個持續性的違規,也是一直要我舉證、貶抑詞意涵
: 我都快搞不清楚是當檢舉姬還是在寫訴狀、參與辯論會
: 一直要舉證該貶抑詞是否具有很明顯的貶抑詞?
: 一定不正 都還能不算是貶抑詞?
: 以後都說某C你老媽一定不正? 再加個大大問號
: 反正這是裁決者認為這不是貶抑詞唷 ^.<
: 然後有幾個板友傳給我這些資料,純供參考,個人尺規在哪,自行解讀吧:
: https://www.ptt.cc/bbs/Tobacco/M.1409406860.A.01E.html
: https://www.ptt.cc/bbs/graduate/M.1367841186.A.FC6.html
: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425648686.A.D12.html
: ******
: 查本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1CejqUcS (Violation) 第二十六、二十
: 七條規定(節錄如下):
: 第二十五條(得提出建議事項之範圍)
: 使用者對於板主或小組長關於下列事項之管理,得依本規則提出建議:
: 一、板規或群組規範之內容。
: 二、精華區及進板畫面之編輯。
: 三、其他影響一般使用者之看板使用權利者。
: 第二十六條(提出之對象及看板)
: 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對於小組長之建議,於該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 此二條文均註明使用者對板主之「建議」得於看板張貼,然 fireneo貼文內容主
: 旨未見任何對板主之建議,該二條文也未指明使用者可於板上對板主直接提出對
: 判決之申訴,故 fireneo之發言顯不符第二十六與第二十七條定義之准許要件。
: 原申訴人 fireneo「不正」一詞已符合板規 3.2.3定義之「不雅詞」要件,且附
: 上其他看板判決供參照,然板主仍認為是否屬於「不雅詞」,本板應獨自認定,
: 且本站表特板亦未對「不正」一詞做出管制,八卦板亦未有相關判例,申訴人刻
: 意忽視此一事實,板主方面認為此一主張有欠周全。
表特板對此推文認定為以垃圾話亂版:
→ ontherun3325:這樣最好是正妹... 05/06 00:34
既便表特板未說明此舉有包含不雅詞,然「亂板」亦在鐵道板板規中受此約束(3.2.4)
: 查《教育部新編國語辭典》中並未對「正」一詞在文章中使用方式做出解釋,故
: 板主認定「正」與「漂亮」為等價定義,並可互換。又查司法判函檢索系統中,
: 各地方法院針對我國刑法「妨害名譽」判決,均無僅憑「不漂亮」即構成妨害名
: 譽要件給予處分之前例。
刑法不適用於日常生活討論,所以你的說法無效
: 反面來說,評價女性「正不正」或「漂不漂亮」乃當事人主觀之看法,屬其言論
: ,依照憲法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自由」,本站應保障使用者
: 之言論自由,故板規及站規均無限制使用者表達自身看法之權利,其原因不言而
: 喻。
: 兩位板主討論後,均認同「不正」一詞於本板非屬一「妥適」之發言,且該一爭
: 議詞彙亦引起部份人士之不快,不應鼓勵,仍應依照言論自由相關精神,給予保
: 障。
引起部份人士之不快,是否算引戰?
你們都可以對處分冠以引戰之名,請問這種引戰的行為仍不處理?
: : 此使用者雖未依組規行事,然於板上提出板務建議亦為站規所允許
: : 根據本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1CejqUcS (Violation)
: : 第四章相關條文:
: : 第二十六條(提出之對象及看板)
: : 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對於小組長之建議,於該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 : 第二十七條(建議之處理)
: : 對於使用者之建議,板主或小組長認有理由者,得參考建議之內容,修正其管理。
: : 而鐵道板規縱使有規定不得於板上直接向板主申訴,此舉與站規有所牴觸而無效
: : c板主竟以3.2.4為由水桶fireneo,無視站規之規定
: 板規 3.2.4並未禁止使用者於看板提出對板主建議,是故板主因此修正另三人之
: 處分以符合站規要求。然 fireneo之貼文屬於「對判決不服之申訴」,按照本群
: 組組規第三章第八條規定,應先與板主溝通後將:原違規文、板主判決文、與板
: 主溝通信件、申訴文等四項文件貼至本看板,交由小組長定奪。
對站規有所牴觸者無效這句話是沒看到?組規是有比站規還高階?
使用者於板上提出申訴亦為板務建議之一環,亦無理由進行警告甚至水桶
頂多僅能刪文
就算要水桶此ID遏止其行為繼續發生,也該以板規8相關規定為由,而不是3.2.4
: : 此檢舉案僅一案,另有一案已於上文提出
: : cbate原推文如下:
: : 推 cbate: 開放噓文再說吧!爛○○ 04/26 13:01
: : 此挖空之舉並未明確指稱板主而言,亦無法推測出究竟為何意
: : 再者,下面亦有使用者做出其他解讀:
: : 推 solomonABC: 楚辭 爛昭昭兮未央 爛昭昭=光彩的意思 04/26 14:35
: : → Chukuang: 也許只是想說爛死了?若是這樣,如何先入為主判定? 04/26 19:2
: : 如此有何影射板主一說?
: 若該君只是想說「爛死了」,大可於推文直接張貼「爛死了」,無須使用有引發
: 他人誤解之張貼方式。板主方面認為此一主張無法解釋 cbate原始意圖,板主方
: 面認為前句「開放噓文再說吧!」中,開放噓文乃板主權限,是故任何具備通常
: 知識者,均能自此句推文窺知後方爛○○應有相當程度屬針對板主之發言。
針對板主之發言何能以不雅詞為由進行警告?
爛○○之一詞都能引發不同解讀,為何針對你的就可以逕行解讀為對你以不雅詞形容??
: : 推 zxcc79: 該處理不處理 有爭議不敢被批 連續處份 被批才嗆強力取締 04/26 13:19
: : → zxcc79: 要不要参加立委選舉 很適合 04/26 13:19
: : 此舉由前後文推論應為針對板主行事發表不滿,與文章內容相關
: 板主方面認為對板主建議案應依照本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 #1CejqUcS (Violation) 第二十六、二十七條理性張貼於看板,非對於板主群冷
: 嘲熱諷。
對板主群冷嘲熱諷就可以板主權力逕行警告??
此ID推文完全在你所謂言論自由之保障內,亦僅至發言不妥之程度
何來亂板之說?
: : #1LF7-7aT (Railway)
: : 推 zxcc79: 大家傻了 直接推 某某N一定不正就好了 04/26 14:08
: : 建議其他使用者日後推文可依他「某某N一定不正就好了」之格式
: : 乃是對ontherun3325之推文格式可加以模仿,如此有何擾亂看板秩序一說?
: 在合於板規規定前提下,板主不干預使用者對其他使用者模仿行為,然公然呼籲
: 他人可如此模仿一事恐有擾亂看板秩序之嫌。
預防性水桶是嗎?
zxcc79之舉之後也未引發類似擾亂看板秩序之嫌,板主此舉不免矯枉過正
: : 且先前的檢舉案中,本人對ontherun3325類似推文以3.2.4檢舉卻遭板主駁回
: : 理由為「有針對其他使用者進行回應,並無擾亂看板秩序」
: : 請問這是否為雙重標準?
: 一般使用者自發性模仿,或以無傷大雅之開玩笑方式模仿他人言論,乃本站討論
: 方式之一特色,在不違反板規、站規等相關規定的前提下,板主不予干涉。然刻
: 意針對特定事件、特定人士進行模仿,達到擾亂看板秩序目的,應屬板規及站規
: 禁止項目,對此處分應無不妥。
: 反面來說,若板主不得對此一模仿行為做出處置,看板將有充斥此一對討論無助
: 益發言之虞,與看板討論宗旨不符,亦浪費本站提供之免費資源。權衡輕重,板
: 主方面仍認為應對此一行為做出適度管制。
ontherun3325之舉已經不只一次出現在板上
板主除了私下勸告以外,連發布至鐵道板上,公告已對該板友勸告的文章都沒有出現
請問板規3.4是拿來私底下勸說當事人嗎?
: : 至今仍未對此一事有正面回應(回文至鐵道板上)
仍然對此句無任何回應,那就證明至今你們連板眾的訴求都仍不願出面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