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cka 信箱]
作者: cka ()
標題: Re: [轉讓] 04/21 台北->左營 8折對號
時間: Sat May 2 11:29:47 2015
如果一個小偷 偷了6次
在第七次被抓
跟警察說 你為何不第一次抓我? 我就不會偷後面六次
你覺得合理???
你的邏輯好奇怪
到底都誰教你的
你要XXX(規避板規) 還要怪我沒太早抓你?
(
上面XXX改成規避板規 因為當事人認為本來的XXX讓她不舒服,
因此在公開的版面就改掉,但跟本來意思差不多,
)
※ 引述《Amphetame (A-GHOST)》之銘言:
: 如果今天您被警察開了一張罰單 (開罰的事項是您全然不知道是違規的事項)
: 然後過幾天
: 警察跟您說到之前哪幾天也違規,所以總共違規N次,要開N張罰單
: 很合理?
: 就算在法庭上也不是以這樣的邏輯去裁定的!
: 累犯是一個名詞,可能我誤用這個詞
: 您的處罰方式不正是如此,“往前追溯”累計犯規次數來裁罰!
: 另一觀點來說,您有想過“追加額外累計6次”的懲罰原由何來?
: 如果您在4/14第一篇違規時便來信告知違反版規甚至直接開罰
: 我可以立即了解到版規,修正錯誤
: 完全不需要承擔,也不會有您後續所謂“追加的6次違規罰則”的機會
: 難道不是您失職造成我的權益損失嗎?
: 至於站長立場如何?
: 您要不要跟他說您沒有第一時間管理好版友的文章
: 所以您要在事後“往前追溯”把版友無心之過累記次數判罰
: 好跟站長有所交代
: 我只是希望憑著理性的立場
: 好好虛心地跟您溝通
: 您講的我都懂,希望您了解“往前累計”與“往後累計”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
: ※ 引述《cka ()》之銘言:
: : 不管有沒有累犯
: : 本來就是一張一罰了
: : 我沒有用累犯處置
: : 累犯是加倍
: : 我只有一張一罰
: : 如果我第一次抓你一張
: : 第二次抓到6張, 然後說累犯,所以7X2=14
: : 這才叫累犯加倍
: : 你可以看以前的公告 我都有算過
: : 標準一直是一致的
: : 至於這條合不合理 你要問站長
: : 這是他直接規定 而且要求我嚴格執行 如果不嚴格執行就是處罰我了
: : 你這樣的確就是違反七天一張的 而且數量就如同公告所算的.
: : 我都有文章編輯記錄
: : 我沒有加重
: ※ 引述《cka ()》之銘言:
: : 不管有沒有累犯
: : 本來就是一張一罰了
: : 我沒有用累犯處置
: : 累犯是加倍
: : 我只有一張一罰
: : 如果我第一次抓你一張
: : 第二次抓到6張, 然後說累犯,所以7X2=14
: : 這才叫累犯加倍
: : 你可以看以前的公告 我都有算過
: : 標準一直是一致的
: : 至於這條合不合理 你要問站長
: : 這是他直接規定 而且要求我嚴格執行 如果不嚴格執行就是處罰我了
: : 你這樣的確就是違反七天一張的 而且數量就如同公告所算的.
: : 我都有文章編輯記錄
: : 我沒有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