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被水桶借ID發文 要怎麼檢舉?(ID_Multi回文cka之內容)

作者: cka   2015-09-09 23:31:16
站長的回覆有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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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文章內文資料一樣也不一定是同個人(亦有可能是代PO)
這個請板務自行判定或詢問小組長,此部分屬板務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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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務自行判定 也就是由板主自行認定,或是詢問小組長 我也問了也請小組長送多重ID查詢
所以就是Line ID相同有兩種情況 1同一個人 2.不同人但代po,
這兩種情況都違反板規的 我也兩種都列了
所以還有甚麼疑問嗎???
更何況後面那種借用帳號代po還要砍帳號
接下來 就等著看站務認定 (這個結論我也講過 但站長又講一次)
※ 引述《Amphetame (A-GHOST)》之銘言:
: 在此引述
: 帳號部ID_Multi板主Makotoyen的回文: 2015/09/09
: 使用者文章內文資料一樣也不一定是同個人
: BoardCourt板,板務站長mousepad公告:2015/07/05
: 然而,為了維護使用者權益,也為了更明確區分、尊重站內各部門權限,經過與
: 帳號部溝通討論後,即起所有以「多重帳號」為名之懲處,不分層級,一律必須
: 以帳號部認定為準,板務部門各層級不再於未經帳號部認定前以「多重帳號」名
: 義對使用者進行任何處分。
: 強烈質疑THSRshare板主cka追加水桶懲處之正當性,
: 相關證據皆顯示THSRshare板主cka引用懲處之理由牽強,依據薄弱
: 以下為cka水桶文之部分全文
: ==============================================================================
: 作者 cka () 看板 THSRshare
: 標題 [公告] Hensen=Lyle=Amphetame=lin2849
: 時間 Thu Sep 3 04:22:13 2015
: ───────────────────────────────────────
: Hensen=Lyle=Amphetame=lin2849 水桶後分身發文
: 前3個ID在5/22被水桶
: 但水桶後 6~17又發了12篇文章 12個月
: 因為是水桶後分身發文 所以加倍為24個月,加本來的12個月共36個月
: 又文章1~5這5篇跟其他三個分身有重疊 違反板規14不能使用分身 共5個月
: 再文章1~5這5篇又違反板規18 就是在七天間格內使用不同分身多次發文 又5個月
: 1~5因為是5月22被水桶之前,因此是相加,違反兩次板規各算一次 5+5=10
: 6~17因為是5/22被水桶之後 因此有加倍水桶 12X2=24
: 從5/22起算 36+10-3=43個月
: 並報查分身
: 1 3/22 lin2849 □ 台南←→台北回數票分享
: 2 3/26 lin2849 □ [轉讓] 03/27-30台北台南回數票分享
: ● 3 4/07 lin2849 □ [轉讓] 0408-0412台北南台北回數票分享
: 4 4/21 lin2849 □ [轉讓] 台北台南回數票剩一次期限至0516
: 5 4/29 lin2849 □ [轉讓] 台北台南回數票分享
: 6 5/31 lin2849 □ [已轉讓]
: ..
: 作者 cka () 看板 L_LifeInfo
: 標題 Re: [通告] 您已被申請多重帳號查詢
: 時間 Fri Sep 4 12:12:24 2015
: ───────────────────────────────────────
: 每人7天只能一篇是小組長直接規定的
: 板規18有寫得很清楚也置底8個月了 不管是不是行善,一個人就是只能7天1篇
: 而跟你相關的ID 就有4個被抓到
: 就是就是嚴重違反小組長定的規則了 而且不只是累犯 還四倍
: 而板規14也很明確寫明不能分身發文
: 而你不同id PO文指向同一個line ID
: 也就是其中一位在賣這張票,而另一位PO文賣另一張票
: 但是都是找同一個人聯絡,那就是兩個ID PO文都是同一個人在處理票
: 再加上你這四個ID PO文都有提到過要寄回票根或IC卡,共同性非常之高,
: 而前三個IP一樣,第四個LINE ID跟前面那個人一樣
: 1.如果是同一個人 就是分身發文 違反板規14跟18算出的43個月
: 2.如果是不同人但使用同一個LINE id 就是借用帳號發文 ,違反站規 禁止借用帳號
: (不管是A幫L發文 或是L幫A發文都是借用ID,而且借用帳號也算分身發文)
: ==============================================================================
: 在此要求cka對於此公開道歉
: 並賠償我等相關人士因此事件精神上與時間上遭受之損失
: ※ 引述《Amphetame (A-GHOST)》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ID_Multi 看板 #1Ly0Gzrd ]
: 作者: Makotoyen (Mr.麻摳抖) 看板: ID_Multi
: 標題: Re: [問題] 被水桶借ID發文 要怎麼檢舉?
: 時間: Wed Sep 9 18:04:41 2015
: ※ 引述《cka ()》之銘言:
: : 請問如果有人賣東西
: : 兩個ID PO的文留同一個LINE ID說連絡請找此ID
: : 如果查出來是同一個人當然最簡單 當作分身處理
: : 如果查出來兩個ID的確是不同人
: : 但是A賣東西找A的LINE ID B賣東西也找A的 LINE ID
: : 這應該算A跟B都是同一人在賣東西對嗎
: : 然後B的帳號被水桶,A繼續發文賣
: : 算不算是水桶期間用另一帳號發文
: 使用者文章內文資料一樣也不一定是同個人(亦有可能是代PO)
: 這個請板務自行判定或詢問小組長,此部分屬板務範圍。
: 帳號部只能協助調查帳號的關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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