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toberich 版版主版規執行不公

作者: dinos (守護神)   2013-09-20 06:58:44
※ 引述《dinos (守護神)》之銘言:
: 報告小組長..
: 請問組務所要知道的是關於申訴人所申訴的事項
: a.全部不理不睬,沒有任何一件有處理
: 或是 b.全部事項已處理大部分,尚有一項仍在處理中未回覆
: 誠如昨日半夜所述意見推文中,該申訴人於 09/09,09/10 檢舉五項,已處理四項,
: 剩餘未處理之一項,其意見如昨日半夜所述。
報告小組長,我無法理解為什麼是 b
申訴人於 09/09,09/10 提出檢舉,當時臨時版規尚未公告使用,適用的 08/28 由
版主 AMYHUANG 所公告的版規增修,版規十關於檢舉的規定為「請提出文章代號、
標題、被申訴人、事由、證據,原則上若當事人不完整提出均不受理」,五項檢舉
均未附上標題及證據,既然已於版規明言不受理在先,申訴人也事前詳閱版規,明
知必須完整提出才會被受理,為什麼是跳過「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階段直
接向小組長申訴?
並於檢舉 hala932 一項陳述「更想請教什麼叫做異議份子?難道只要發起申訴/檢
舉都叫異議份子反動人士?」刻意於事由中加油添醋,hala932 原文
#1IBK5QjZ (toberich) 中通篇未提到反動人士或反動。
稍早幾天前,同一申訴人 09/04 之申訴 #1I9sTIrw (L_LifeJob) 中,本人已言明
該申訴人所申訴之 3-f,3-g 未先與版主溝通 #1IA1Jlvt (L_LifeJob),自該次申
訴判決後至今已十多日,卻仍未見小組長依組務版版規處理。
在「檢舉vic98違反版規發表廣告文」「檢舉hala932人身攻擊」兩項中申訴人明知
所提出資料不完整而不被版主所受理,卻未先與版主進行任何溝通即先向組務申訴。
此行為已非初犯,為何小組長是要求版主解釋而不是依組務版版規三-(1)處理?
我無法理解小組長為何如此放任同一申訴人一再不依申訴流程進行申訴。
: ※ 引述《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之銘言:
: : 那個,組務想知道的是關於檢舉人提到的,
: : 針對 hala932 一文使檢舉人感到不快,但檢舉後板主群並未予以回應,
: : 這邊不討論使用者 hala932 的言論是否涉及違規情事,
: : 組務只想確知板主群究竟是否有針對此檢舉案做出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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