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版主您好.對於本人被警告及更改板規之事.本人要和版主討論

作者: nlfm (nlfm)   2015-08-27 11:31:49
※ [本文轉錄自 nlfm 信箱]
作者: yukiss (被縫108針的小球~~~)
標題: Re: 版主您好.對於本人被警告及更改板規之事.本人要和版主討論
時間: Wed Aug 26 11:43:06 2015
八月初因一些事情耽擱 沒有桌機來處理版務
等處理完畢後 再有去小組長說明
但跟他限定的三日內只差了幾小時
還是被記了一次警告
我是認為我還是有"處理版務" 只是晚了一些
但您的噓我本身不以為意 沒有依照舊版規予以水桶
因有人檢舉就用新版規提醒一下
新版規關於水桶時間縮短 也是醞釀一年之久的想法
因過去鬧版的ID過多 才有累計兩次版規5就終身水桶
才遏止了那幾次鬧版風波
但比較他板板規來說 是有些過重
加上去年兩位板友被終身水桶 引起一些板友的聲援
促起了修改過嚴版規的呼聲
經過一年的思考並參考一些板友意見
才將版規水桶時間縮短 但還是保有累計制度
並加入警告機制 適時提醒當事人一下
以上說明
※ 引述《nlfm (nlfm)》之銘言:
: 1.本人被警告之事
: 公告原文如下:
: #1LkseOVq
: 噓 nlfm : 版主到底有沒有在做事阿?寄信都不看的..哭哭
: 依照最新版規 n1fm 與 CityHunter17 警告一次
: 根據板規的不實指控之規定不實指控應屬「子虛烏有」之事
: 但版主於8月初有幾日未收信也沒有處理信件
: 以致版主被小組長警告.此件事非子虛烏有
: 更並非不實指控..雖說版主有衡量何時處理版務的權力
: 但是檢舉後並無立即看信這件事情非不實指控
: 請版主能跟我溝通
: 2.新版規的修改
: 對於新版規的修改.個人認為是版主的權力
: 但對於尚未遭受完整處罰的版友..便直接以新板規直接解水桶
: 而沒有以舊版規的方式處理著實不妥
: 對於已經明確犯了亂版並且永久水桶的版友是否也解水桶呢?
: 對於明確扣人帽子並且以不實指控攻擊本人的版友為何能沒受到完整處罰而直接解水桶?
: 這裡本人在此質疑..教師版乃教師及實習老師會出沒的場所
: 對於版友的規範更應該以教師的道德操守進行規範
: 對於版上某些已是學校內的老師
: 卻僅僅依照自己的想法做出許多令人費解的腦補
: 這樣的狀況卻不將其受到完整的處罰
: 如何讓版上其他老師信服?
: 以上是本人的申訴...
: 若版主認為處理上沒問題
: 那麼本人將按照程序申訴至組務
: 感謝
作者: lld33821 (lee)   2015-08-30 13:20:00
補充,檢舉人是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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