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板主 poloyabi:
請於三日內至組務板完整說明案情,並協助申訴人將超貼文章轉錄至組務板,
兩篇超貼的文章都要轉錄過來,以便比對時間。
另外,在說明文裡面需說明水桶五日的判決依據。
To 板主 korsg:
請問現在 part-timeBM 是否仍有由另一位板主複審的功能,
若有的話,請協助確認本案是否確為板務疏失。
※ 引述《ra065311 (蕭雲)》之銘言:
: 申訴人:ra065311
: 被申訴人:poloyabi
: 看板板名:part-time
: 判決內容:
: part-time 看板已暫時停止讓您發表意見。
: 開始時間: 11/14/2015 01:19:42 (期限 5 天,此為執行時間,非原始犯規時間)
: 原因: 超額
: 其它資訊請洽該看板板規與公告。
: 申訴訴求:
: 1.解除水桶。
: 2.將文章恢復或將文章寄回本人信箱。
: 3.針對水球"惡意置底"部分道歉。
: 申訴理由:
: 本人於11/14發表徵人文章,遭板主 poloyabi 以超額為由水桶五日。
: 然依板規規定,超額第一篇為刪除文章,屢犯才有水桶兩週以上處分。
: 本人在 part-timeBM 發文申訴,隨即收到板主 poloyabi 水球。
: 對溝通結果仍有不服,因此申訴。此部分待水球整理程式處理完畢後檢附。
: 處分原文請小組要求板主轉錄,水桶公告無。
: 第3條 發文總量管制
: A.為保障每位使用者本板使用之權利,同ID(同公司、同IP均視為同一ID)
: 單日限貼一篇徵求文,相同徵求文章每週限發ㄧ篇,以免洗板
: 超過一個職缺請濃縮成一篇,並善用大E增修原文
: (如有需求需要另發心情文,僅開放額外一篇文章)
: B.是否為相同徵人文章由板主主觀判定
: C.[學術]、[市調]等徵求文章不受同內容每週一篇之限制
: 罰 超額一篇視為非故意,以刪文處理,屢犯者給予水桶兩週以上處分
: 則 徵才文或心情文超發第二篇起視為鬧板,刪文 + 水桶兩週以上處分
: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ctrl+x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