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常見違規事項(視同板規)

作者: KDDKDD (KDD)   2016-04-05 08:56:23
※ [本文轉錄自 HomeTeach 看板 #1KtpNRqW ]
作者: KDDKDD (KDD) 看板: HomeTeach
標題: [公告] 常見違規事項
時間: Sat Feb 14 19:47:37 2015
親愛的各位板友好:
在此請使用者注意以下常見違規事項:
1. 時薪要明確寫出範圍(後面可再加但書),不接受面議、高手開價等字眼
例如: 500~600/hr ( O )
500,可再商談 ( O )
500以上 ( X )
2. 不得限性別、國籍等後天無法改變的因素。
3. 補習班請記得寫出全名+附上立案字號
仲介商請記得寫出就服字號
4. 不接受無教學性質文章,如陪玩、櫃檯老師等案件
5. 發言請互相尊重,嚴禁攻擊別人或言語暗喻文字
最後,如果發現文章標題已被標S,請在推文中尋找違規原因
請大家配合,感謝大家!!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4-05 10:54:00
所以就說你邏輯真的不好。一句話出現矛盾,我要怎麼尊守?國籍很明顯是後天可改變的。而且兩位板主回信都用板規根本沒用這篇溝通過,現在被打臉.搞不清楚籍貫的中文,我還拿出教育部字典說明籍貫不等於國籍又舉出桑德斯的例子告訴你們,即使是黑人也不一定是外籍是你們先入為主的觀念,然後搞錯就業服務法也搞錯文意,我也沒有要你們道歉撤回判決就好不知道浪費時間凹這個幹嘛中文明確定義補給你,邏輯也闡述的很明白。這樣還不懂?甚至性別後天也能改變。你們這句話就改成,不可限制性別與國籍就好。然後又有板規又有注意事項,這也是你們自己發明的。我也是ptt板主,也沒像你們這樣自己發明這種東西。判決就是依照板規,就這麼簡單承認自己的失誤,很難?一直拿板規根本沒規定的項目桶人如果我國有限制國籍,那台灣幾十萬外勞哪來的?
作者: KDDKDD (KDD)   2016-04-05 11:23:00
如果你是版主。麻煩看一下組規。別浪費雙方時間目前此案還沒成案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4-05 11:24:00
連自己定的板規都不遵守?叫人看組規?你已經浪費了我很多時間,而且我溝通信你也不大談屬地主義非要我來申訴。我就跟你說不要跳針,確實就是板規沒定然後補充說明自相矛盾還要麻煩小組長出來處理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到現在完全不針對我問的 國籍後天可改變去處理一開始溝通信就說國籍不等於籍貫你跟那個d兩個還是都聽不懂
作者: KDDKDD (KDD)   2016-04-05 11:40:00
很抱歉。閣下對我的關係是檢舉板規不合理非申訴。我的答辯也指向該板規是依法而立。其他的。我沒必要回你。如果你要求是要我改判。我支持d板主判決。程序上你依然未完成。所以d板主不想回你。那是你自己問題。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4-05 11:42:00
是判決未依板規阿,板規邏輯矛盾我又不想檢舉。那是你自己的問題。我要的只是撤回未依板規的判決兩人以上的板主判決視同開會討論。還切割勒然後又是這種態度,令人厭惡
作者: KDDKDD (KDD)   2016-04-05 11:46:00
Ok. 你不檢舉確定吼。 那不關我的事了。你也不用寄信給我。因為已達騷擾。我設黑名單了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4-05 11:46:00
判決有問題不溝通叫人申訴少來了啦。早就我申訴後就沒寄信給你了還在那邊裝 之前寄信給你也是為了溝通這種烏賊戰看的還不夠嗎?針對你們有問題的判決,連出來回應每個問題點都有困難。同一個板也有silo effect也真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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