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tepad67 (145×154÷DB7)》之銘言:
: 申訴訴求:
: 申請撤銷退文
: 申訴理由:
: 1.依板規五-a,與板旨無關之廣告退文。
: 板主第一封回應,退文原因為無關板旨。
: 經本文再次回信溝通,並指出原發文內容針對國營事業考試項目及類別之讀書會。
: 並非廣告,亦非補習班。
: 惟板主回信退文理由又為本人文旨為 徵人一同參加讀書會
你這裡敘述怪怪的 你應該前後信件合在一起看
我是認定你此篇為 無關板旨之廣告文
理由是
並非內文有提及相關國營事業名稱或其考試科目即與本板板旨有關
該文主要的目的是徵求他人一同參加讀書會(讀書會內容是什麼不做討論)
而非討論或分享有關國營事業之情報心得
當然無關國營板旨
: 板規內無規範不可徵求讀書會,即不應退文處份
板規的確沒有規範不可徵求讀書會
但於本板徵求他人參加讀書會的這個行為(替某人或某事宣傳、推銷)不管有無營利
性質上就是屬於廣告(一種宣傳方式)
無關板旨之廣告文應依板規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