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案由:4/07 notepad67 □ [申訴] Gov_owned 板主退文案
申訴人:notepad67
被申訴人:Drbigbird
申訴訴求:
撤銷退文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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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請板主 Drbigbird 於三日內至 ID_Problem 板申請取消使用者 notepad67
退文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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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主文:
一、Gov_owned 板規
五、文章、簽名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退文,推噓文者禁言 30日:
a.與板旨無關之廣告。與板旨有關之單純補習班廣告亦同。
二、檢視使用者 notepad67 的原文,為板上籌組讀書會,與國營事業
(郵局、台酒) 勞安考試相關,讀書會成員平攤場地費。
檢視內文,確實可讓人認定讀書會內容疑似為「補習班廣告」,
所指「場地費」包含補習班的教材費。 (讀書會研討內容:考古題)
群組檢視 License 證照板 notepad67 的發文紀錄,足可判定非補習班
人員,發文目的在於輔導考照。故對此案予以改判,撤銷退文處分。
惟板主 Drbigbird 對於看板違規行為的認定,僅依板規判定,均不會
以他板發文紀錄做為參考。故請使用者 notepad67 日後欲籌組讀書會,
至 License 證照板 或 StudyGroup 讀書會板發文會較為妥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