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GuessTH申訴案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6-05-10 14:02:12
判決
1.不受理
理由
1.是否轉送分身查詢為板主權責,若板主認定無需送審,小組不主動介入
2.分身是否違規,若無,板主當不得因個人或板友主觀認定逕送查詢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6-05-11 09:30:00
同ip 有板規 板主違規不送 ... 你
作者: GuessTH (ˋ(′~‵")ˊ)   2016-05-13 22:25:00
檢舉王 同IP時間差快10小時誒就這樣要先射箭再畫靶好像不太好吧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6-05-16 20:41:00
對一個不會主動換IP的人來說 唯一變更IP的機會就只有中華電信釋出IP的斷線重連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6-05-17 16:33:00
反正你改板規了 以後就可以... 用分身 XDDD
作者: GuessTH (ˋ(′~‵")ˊ)   2016-05-17 19:48:00
只是改的比較合理一點 不然怎麼會允許一個人有五個ID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6-05-18 09:05:00
允許一個人有五個ID 但是不能違規 你搞在一起 很遺憾
作者: GuessTH (ˋ(′~‵")ˊ)   2016-05-18 17:12:00
我誤解了 抱歉 我的想法與小組長第二點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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