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a9301040 信箱]
作者: Reewalker (報告饅頭班長不夠) 看板: PublicServan
標題: [公告] a9301040水桶30日
時間: Sun Sep 10 07:18:34 2017
按a9301040於9/10日發文
作者 a9301040 (加油) 看板 PublicServan
標題 [閒聊] 板主Reewalker跟板友cjol可以不要一直轉戰文跟廢文來嗎
時間 Sun Sep 10 01:13:13 2017
───────────────────────────────────────」
裡頭將人肉搜索他人ip結果張貼
本版不鼓勵這種行為
過渡期已過 依新版規處置
依二、(一)4
在此更改處分為三十日水桶
推文也已消除
....久沒來這裡結果怎麼亂成這樣 給30天水桶是引用哪條板規也沒寫 板主心證是這樣用的?足以辨識之個人資料 IP是能辨識出什麼東西 這種網路就查得到的東西根本不在個資法保障的範圍內 依這個就直接給到處分上限的30天 ...
作者:
pk0943 (.)
2016-09-10 08:23:00可以考慮罷免板主了
...我真的是開眼界了哈哈 都民國幾年了有這種人當版主
114.136.86.49 這樣算不算公布IP?你開口講話前能不能稍作思考啊?
作者: jiellee (三本五十六) 2016-09-10 09:42:00
M大在網上公布個資,水桶360天。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6-09-10 09:46:00看這篇多久被鎖
作者:
nf7689 (輕飄飄)
2016-09-10 11:05:00版主還是自盡吧!還要人罷免才肯走
作者:
lzhhilly (人海中遇見你)
2016-09-10 11:32:00黑人問號.jpg
作者: psyuch (身為尼特族的勇氣) 2016-09-10 11:50:00
官威很大
作者: zzzzaaaa (1111) 2016-09-10 11:59:00
開始亂捅了排除異己了,連長期提供版友意見的人都被亂找理由被捅,罷免+1
作者:
tnarthur (終結的彼方 雪色的你)
2016-09-10 12:04:00怎覺得好像很容易被水桶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16-09-10 12:06:00有人去連署罷免嗎?有的話,教一下怎麼附議吧,最近兩個太扯了
作者:
a172706 (a172706)
2016-09-10 12:08:00感覺公報私仇罷免+1寧可沒有版主 也不要一個鴨霸版主
請問有沒有人可以發起罷免?條件是登入>300、文章數>200,我文章數不夠。
作者:
pognini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
2016-09-10 19:16:00這處分太誇張了,選前說要當板僕,選後變板皇!你僅僅拿到12張票,哪來這麼大的權力作擴張解釋!上PTT 17年了,從沒看過有人公布IP被水桶的要做這麼極端的解釋,請問你的專業或民意基礎在哪裡?
對不起,最近版務多爭議.先鎖文請大家冷靜點冷靜後當事人對本判決可以繼續來信溝通,不成還能上訴版務的事情可以發表[建議][版務],要罷免也可以走程序反正無給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