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 e-coupon 版主 conk 水桶判決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2013-11-06 23:33:08
請板主 conk 三日內至組務板說明。
※ 引述《andreli (小狗跟正妹是我的死穴)》之銘言:
: 申訴人:andreli
: 被申訴人:conk
: 看板板名:e-coupon
: 判決內容:
: 版主沒有公告判決
: 申訴訴求:
: 撤銷水桶判決
: 申訴理由:
: 1. 10/27 公佈 #1IRG8FlN (e-coupon) 新版規
: 11/01 開始執行 #1ISu0ya3 (e-coupon)
: 但是此版規在原有版規3.9中早已規定:
: 9.退換貨必須依商店之規定, 不得拒絕退換貨及取消訂單.
: 違者水桶30天
: 根據這個版規, 本來就必須依照商店規定, 為何還需要加訂下述版規,
: 而且沒列在原有版規內, 這個新增版規也完全不合邏輯:
: 關於退/換貨處理,請依照法令遵循。
: 請代訂者不得拒絕。
: 從11/1日起,代訂文中請寫右列文字"退/換貨依商店之規定處理",
: 若文中沒有寫明,則違反3.9規定,水桶30天
: 2. 因為我上個月曾在該版幫忙代訂一次六百多元,
: 這個月因為自己上個月又花了八千多元所以有折價券, 基於之前受惠於
: 其他版友的關係, 單純只是想回饋曾經幫助過自己的人。
: 用了自己上個月的po文之後, 沒想到11/1號又多了一條會劣文加水桶的禁止
: 提供帳號讓版友匯款的版規, po文之後發現到了違規情形,
: 因為沒被水桶及劣文過, 緊張的馬上就刪除了, 然後補上修改過後的文章,
: 查閱文章時間就知道真的是馬上刪除然後新po的, 並非手動置底。
: 我知道這樣可能會讓管理者不好管理, 但是很多看版在於手動置底的情況裁決
: 也是有看時間跟原因的, 我已經向管理者說明的我的情況, 但是不被採納,
: 迅速制訂並開罰的兩條新版規, 目前造成多人在 e-coupon 版被水桶。
: 3. 附上信件溝通:
: #1IUbyjaI (L_LifePlan)
: #1IUby-ej (L_LifePlan)
: 補上第一封溝通信件:
: #1IUc0KDu (L_LifePlan)
: 謝謝。
作者: andreli (小狗跟正妹是我的死穴)   2012-01-06 23:52:00
原文補上第四點參考資料,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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