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國考板板主P55555不當判決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4-07-15 23:00:22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銘言:
: ※ 引述《MJdavid (我剛出社會)》之銘言:
: : 申訴訴求:1.申訴人已經盡量使用中性字眼陳述事件,被申訴人判定為攻擊性字眼
: : 顯與一般世俗通念不符,判定標準有瑕玼,請求撤銷水桶30天。
: : 2.申訴人行為與所用板規之構成要件不符,請求撤銷水桶30天。
: : 3.合計請求撤銷水桶60天。
: : 申訴理由:1.「信口雌黃」此一成語在陳述使用者WeiShouBou過去之言行紀錄,其
: : 旨在輔助陳述事件,並非用於攻擊使用者WeiShouBou,而且申訴人仍
: : 推文中,使用者WeiShouBou就自行刪文,造成申訴人推文語義不完全
: : ,無法完整表達。
: : 而「信口雌黃」難謂為攻擊他之字眼,形容負面事物,用語本就負面
: : ,申訴人已經盡其力量避免使用具攻擊性的字眼形容。若此成語判定
: : 為攻擊他人字眼,則被申訴所舉字典之相似詞:「天花亂墜、口不擇
: : 言、胡說八道、胡言亂語、信口開河、一簧兩舌、言三語四」,這些
: : 在被申訴人所管理的國考板內,依標準一致原則都可能會列為禁用語
: : ,造成其他多數使用者被羅織禁言。
: 1.貴端認為信口雌黃「旨在輔助陳述事件」,
:  本人對此無意見,也知道妳在輔助陳述事件。
: 2.「旨在輔助陳述事件」到底違不違規的情況需要依照情況去判定,
:  
: (1)貴端違規事實於7/11 18:34發表推文,推文如下:
: 推 MJdavid:http://tinyurl.com/pcl46ug 說話信口雌黃 不負任 誰知道 07/11 18:34
: → MJdavid:你說真的假的 人家想求証 各種理由你都編的出來 還一付義 07/11 18:34
:  
: (2)被攻擊者 WeiShouBou 刪除該文章後,並於 7/12 23:01發表以下文章,
:   內容陳述有遭受到您的言詞攻擊,對此深感不滿,以此為題,
:   要求板主正視您的言詞攻擊行為。
所以我也可以發表一篇討論有關某些分身用嘩眾取寵方式發文,欺騙板友情感
,並列舉比WeiShouBou信口雌黃發表文章更有証據力的事証,請板主正視這種
玩假弄虛的文章囉?
: ┌─────────────────────────────────────┐
: │ 文章代碼(AID): #1JmKtAfv (Examination) [ptt.cc] [閒聊] 最近國考板上的酸?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05177290.A.A79.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164 Ptt幣 │
: └─────────────────────────────────────┘
: ● 13 44 7/12 WeiShouBou □ [閒聊] 最近國考板上的酸人歪風
: (3)WeiShouBou認為您的言論具有攻擊性,而貴端認為該屬於「旨在輔助陳述事件」,
: 綜合(1)、(2)之間的關聯性,具有相當因果的關係,
: 依據該情境判斷,本人認為「信口雌黃」於該情況中,
: 已引起WeiShouBou的不滿和不舒服感,
:   因此本人認為貴端於該情境中使用「信口雌黃」ㄧ詞,為攻擊性言論。
已表明無犯意了,何來相當因果關係?
請台端舉出有何其他成語與「信口雌黃」一詞相似,且不具攻擊性言論,
但台端又舉不出來,那有何資格認定此一在社會通念中不具攻擊的成語具有攻擊性。
: 3.符合板規規定,給予水桶30天處份。
: : 2.依板規:5.檢舉違規文章應主動向板主舉報,請勿以回、推文與違規者
: : 言詞爭執。所列推文,未附上下文,若從上下文來看,明顯申訴人是
: : 在回應其他使用者對申訴人的疑問。在向被申訴人申訴時,卻被被申
: : 訴人擴大解釋,不管對任何人回應都算是與違規者言詞爭執,這樣先
: : 斷章取義後再行擴大解釋,此行為很難讓人信服。
: 1.板規規定:
: 「檢舉違規文章應主動向板主舉報,請勿以回、推文與違規者言詞爭執。」
: 2.
: 本人已於公告#1JmCAe-9 (Examination)內說明該板規規範的內容:
: 「國考板保障多重帳號發言,除有多重帳號違反板規之情況,
: 不然不應以「分身」等語,干擾板友發文討論。」
保障多重帳號發言這是應該,但保障多重帳號違規這就不對了。
更別說多重帳號發言的目的在欺騙板友,愚眾自娛。
: 3.
: 因發現國考板有特定板友「屢次以回文或推文的方式」明示或暗示發文者違反板規,
: 造成發文者心生畏懼不敢發文或是衍生紛爭,爭論有無違規,影響板面秩序。
: 制定該板規的目的,係要禁止該情況繼續發生,造成板友恐具發文或討論,
: 而近來本人接獲許多陳情信函,表示該特定人士依舊於板面,
: 以明示暗示違規的方式企圖干擾板友發文,甚至產生糾紛,逼迫板友刪文。
: ㄧ般而言,PTT的普遍觀念,認為分身帳號發言即違反板規,
: 國考板保障多重帳號發言權利,並不以此當作違規,
: 但是使用者通常會認為,PTT看板被人指稱、抓到分身就會被移送調查,砍除帳號
: 所以,會對於分身一詞有高度敏感,因此明示暗示分身的行為,於國考板是禁止的。
: 因此,本人特別公告 #1JmCAe-9 (Examination)
: 說明「於板面使用分身等語,係屬該板規規範內容」。
保障分身帳號發言這點申訴人非常同意,所以當初在申訴人板主任期內,kkabcd
來信要求連同處分未違規的使用者pognini的分身,申訴人給予否決。
公開文章為:
┌─────────────────────────────────────┐
│ 文章代碼(AID): #1HJbVepL (Examination) [ptt.cc] [公告] 違規檢舉及其他板?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364088808.A.CD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 ┌─────────────────────────────────────┐
: │ 文章代碼(AID): #1JmCAe-9 (Examination) [ptt.cc] [公告] 發現違規事實應向?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05141672.A.F89.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67 Ptt幣 │
: └─────────────────────────────────────┘
: ● 139 m 2 7/12 P55555 □ [公告] 發現違規事實應向板主檢舉。
: 4.
: 推 MJdavid:我是很正常呀 但是看看http://tinyurl.com/n3huh4c 跟 07/13 13:51
: → MJdavid:http://tinyurl.com/pcl46ug 這二篇分身本尊還一搭一唱 07/13 13:52
: 而MJdavid的確於推文中發表兩篇縮網址,網址內分屬兩個不同帳號
: 並表示「這二篇分身本尊還一搭一唱」。
: 足證明MJdavid以明示的方式,陳述他人使用分身,
: 並以此攻擊干擾他人發文,產生糾紛,也確實逼迫原發文者刪除文章。
: 5.
: MJdavid以推文明示他人分身的行為,違反該板規規定,給予水桶30天。
明示他人分身騷擾申訴人,申訴人才會有此反應。
┌─────────────────────────────────────┐
│ 文章代碼(AID): #1JnJkcVo (L_LifePlan) [ptt.cc] [申請] 移送多重帳號至帳號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LifePlan/M.1405434790.A.7F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8 Ptt幣 │
└─────────────────────────────────────┘
此篇文章已有明顯事証,証明其為分身,不再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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