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star1231 信箱]
作者: star1231 (只為家人)
標題: Re: 申訴水桶
時間: Mon Mar 7 19:27:33 2016
所以你就是堅持原判囉?
好心有沒有錯 難不成是你認定
我覺得自有公評吧
你要把自己人生過得這麼硬 那也是你自己的選擇囉
我申訴了 你只要告訴我你的回覆就好
我不認為推文 是發文內容的一部分
而且我是出於好意
你的回覆意思就是 你只看文字 不看因果情節囉
而文字需要解釋時,你只有自己的解釋,不聽他人說法
※ 引述《conk (conk)》之銘言:
: 您好,
: 請先發文前先看版規,
: 而不是處份水桶再來說自已的好心,都沒錯。
: 別舉著好心的旗子,就認為自已沒有錯。
: 好心有沒有錯,不是自已認定的。
:
: 版規
: c.5.發文內容與標題分類不符或發文內容同時包含不同分類
:
: 謝謝
: ※ 引述《star1231 (只為家人)》之銘言:
: : 版主...
: : 我只是好心把我快到期的折價券,在我代定文的推文中分享給其他人
: : 這樣也被判定水桶??
: : 我兩次被禁用 都是因為我的好心所導致?
: : 這樣會不會太誇張一點
: : 可否說明 我再代訂文中,額外分享三個e-coupon有何不妥?
: : 我本文還是代訂,只是想說有人可能不想找代訂,提供多的三組沒歸戶分享
: : 這樣就30天會不會太誇張????
: : 板規是白紙黑字,解釋權只能靠版主心證??
: : 這樣似乎有點不太公平
: : 一個制度,若連續造成別人因好意造成被處罰
: : 這樣的制度似乎不太合理..不是規定如何
: : 而是執法的過程是有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