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5] 溝通信件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6-23 18:36:54
※ [本文轉錄自 shamanlin 信箱]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標題: Re: 不服判決 - 補充
時間: Fri Jun 23 14:01:59 2017
我在公告中與回覆申訴信裡面的回應皆是"沒有給予明確建議"。
若只是告訴原文"不要這樣做",
但是沒告訴原文"該怎麼做",
請問這樣有回答到原文任何問題嗎?
沒有嘛,
因此我認為這不算是"明確的建議",
才按照板規做出此次裁定。
若是錯誤的觀念,當然可以反駁。
不想給明確建議,你可以利用推噓文反駁他的論點;
若是要用回文反駁,則需給予明確建議。
裁定違規而刪文的文章皆有在精華區留存備查,
所有公告判決也都公開在板上,
隨時可接受公評。
※《shamanlin (佐藤必須死)》的觀察啦:
:  
: ※ 引述《skyjazz (史蓋爵士)》之銘言:
: : 你在回文中指出該篇文章的建議是錯的,
: : 但是你有回答原文"該怎麼做"嗎?
: : 至少我在你的兩篇回文中都沒有看到,
: : 這即是板主判定沒有給予明確建議而裁定違規的原因。
:  
: 為什麼建議他人"別按照錯誤的建議去做",不算建議?
:  
: 按你的意思,以後板上有任何人宣傳錯誤甚至違法的觀念
:  
: 都不用去反駁他了,因為宣傳錯誤甚至違法的觀念叫建議
:  
: 但叫大家不要錯信的建議不算建議
:  
:  
: 你這判斷,敢放到板上接受公評嗎?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