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22] 不服e-coupon板板主jackloutter判決(信件)

作者: jackloutter (WithoutReason)   2024-05-29 11:41:02
※ [本文轉錄自 jackloutter 信箱]
作者: jackloutter (Clarkson)
標題: Re: 請問板規釋疑
時間: Wed May 29 09:49:47 2024
※ 引述《ShawnJustin (無聊時的伴)》之銘言:
: 依然謝謝您的回覆
: 使用者自行開放使用,但您(從寬認定),這就是自由心證阿...
: 我的徵求比較像是徵求商品兌換券的概念
用OP徵求,在我看來=使用OP兌換券徵求=交易類別
所以點數比照折價券
: 依照您的第一封來信,"你那些全用op或全家點數進行交易"
全用指的是 有使用,用語不精確在此更正
: 但我並不是這樣啊,我也有現金在裡面...
現金的部分為 徵求
點數的部分為 交易
所以說 同一發文占用兩種類別
: 坦白說,我很仔細看了板規、看了您的信、看了徵求專區、看了發文格式
【板主:jackloutter】 e-coupon板規#1XewXRTO/#1Zxrj5t0 看板《e-coupon》
徵求文發文預設
發表前請看置底的版規,以免觸犯版規
標題、文章若要修改,請善用大T、E,請勿衝動刪文再PO文
=====↑版規:徵求相同購物商店之折價券限五日一篇(如7-11不同便當)===
●80399 m 2/17 jackloutter □ [公告] e-coupon 看板板規新增/異動(2023/02/18
┌─────────────────────────────────────┐
│ 文章代碼(AID): #1Zxrj5t0 (e-coupon) [ptt.cc] [公告] e-coupon 看板板規新?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coupon/M.1676630853.A.DC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29 Ptt幣 │
└─────────────────────────────────────┘
=====↑徵求交換請選[交易]類別,看過可用Ctrl+y將以上數行刪除。=====
┌─────────────────────────────────────┐
│ 文章代碼(AID): #1cCPy9Ot (e-coupon) [ptt.cc] e-coupon徵求專區(2024/05)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coupon/M.1714528009.A.637.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爆 5/01 jackloutter □ e-coupon徵求專區(2024/05)
內文
補充:
以[兌換券]進行徵求 [兌換券/點數]等包括但不限於,視為券與券交換,需發文[交易]
以[點數]徵求[兌換券/點數]等包含但不限於,請於看板發文[交易]進行交換。
╰──勿於此篇推文,將以一.3處分
一.3 禁止於他人發文中推代訂/交換/交易相關訊息
此區以現金/P幣作為徵求的交換物為主
: 但我到現在還是沒有很清楚我的徵求文到底是哪一點出了問題?
我感覺你沒看內文
: 看起來似乎是您把我的徵求文認定,應該要放到"交易"類別?
: 倘若是的話,我建議應該把徵求文定義的非常清楚
: 什麼項目(現金?點數?交易?)才能使用此類別,不然您永遠執行不完誤觸板規的鄉民
: 我看了一下版上近3百篇文章,以目前執行板規的現況跟定義,
: 我對此判決依然無法接受...
: ※ 引述《jackloutter (Clarkson)》之銘言:
: : 同一發文可以有兩種類別
: : 但會同時佔用兩種發文額度
: : 點數目前視為折價券,所以是交易類別
: : 前一封信說了,這是使用者自行使用點數/票券徵求都有..實為交易
: : 這是使用者自行開放使用 點數徵求..不是什麼自由心證
: : 你是發文,和推文標準不同
: : 發文同時包含徵求 交易 那兩種類別的發文額度都會計算
: : 推文 同徵,又不是同交易
: : 如推 同售 都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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