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1IIhwRDJ moxie 檢舉 rocfrank 不適任

作者: cleanwind (C.Y.)   2013-10-02 02:46:47
裁判日期:2013-10-02
裁判案件:#1IIhwRDJ moxie 檢舉 rocfrank 不適任
裁判主因:板主 rocfrank 有易引起爭議之言行
判決結果:本次檢舉案件不成立,
但請板主 rocfrank 往後對於言行能多加注意。
判決說明:
本案當非申訴案件,而屬檢舉案件。
申訴係使用者權益受到剝奪,請求組務協助檢視案件所用;
而檢舉則係使用者認為板主失職或有不當行為,
或於組務板上有違反組務板板規所用之分類,請使用者多加注意。
首先感謝檢舉人詳列各點與證據,使案件易於梳理,
本案之論點有四,回應分別如下所述:
板主 rocfrank 於所管理之看板陳述對他板之意見,
應受自由言論所保障,然而所造成的後果應由板主自行負責;
此言論是否會導致看板陷入動盪仍屬未知,就此判罰著實太重,
但考量該發言與多數板主不同,且恐與使用者期待有所落差,
因此請板主 rocfrank 往後發言能考量檢舉人所言之風險。
同時也請本組所有板主,往後發言能注意用詞,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與紛爭。
板主要求使用者發表板務文章以提供建議之情事,
經查已有提供方便管道使板務溝通順暢,
且對於使用者之詢問有回信告知請至看板發表,
在下認為並未構成板主失職,並對板主所做決定表示尊重。
關於使用者 hateOnas 推廣他站連結一案,
由於使用者 hateOnas 亦未言明是何種站台,要求板主明確回答實為強人所難。
本站法務部雖認定該連結未違反站規,然而板主當有權以看板違規處理,
但所違反之規定仍應先公告,以免違反站方規定。
板主 rocfrank 至 Violation檢舉簽名檔屬個人自由,
法務部判定所檢舉之簽名檔並未違規,
同理可述, rocfrank 之簽名檔為宣傳本站特定看板,並不具散布色情之意圖,
且此項行為並未牽涉板主職權,因此仍不予以處分。
然而如第一段所述,請板主對於言行能多加注意。
綜上所述,本次檢舉並不給予板主任何警告,
但請板主注意相關言行,避免與使用者發生不必要的嫌隙與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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