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hateOnas 信箱]
作者: hateOnas (九頭龍高中裡,沒有天才)
標題: Re: 不服水桶六個月判決
時間: Thu Oct 3 13:24:26 2013
※ 引述《rocfrank (roc_frank)》之銘言:
: 本人只是針對妳申訴案中的要求 #1IINSO75 (L_PTTAvenue) 重新審理
: 妳對本人判決妳水桶一案之處置不能接受並要求本人道歉
: 小組長駁回妳的要求 道歉一事 且 內文中並無對妳所指控本人處置不當的判定
: 即 本人回應妳之要求再次重新審理後 仍判定妳有觸犯板規
: 而妳申訴信中也不見為自己說明之詞 僅為形式 為非有誠意之溝通
: 故溝通至此 不再回應之
: ※ 引述《hateOnas (九頭龍高中裡,沒有天才)》之銘言:
: : 請問 組務判決文有說案子發回重審嗎?
: : 組務沒有說要重審啊
: : 請板主解除六個月水桶
因為我當初跟你溝通的時候就已經寄信說明過一遍了 所以 我想說申訴有附件
不用再說了
所以我再詳細說一遍吧
我看到板上在討論檢舉與申訴流程
1 8 9/14 aarzbrv □ [板務] 1.檢舉與申訴流程 2.「另可(並)判處」條文
● 2 + 9/14 Cordova R: [板務] 1.檢舉與申訴流程 2.「另… .CCRomance板
3 + 9/14 hateOnas R: [板務] 1.檢舉與申訴流程 2.「另… .CCRomance板
Cordova 文章#1ID3MKgW (CCRomance)在討論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