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CCRomance / rocfrank 判決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3-10-03 18:31:54
(1) 看板英文名稱:CCRomance
(2) 申訴人ID:hateonas
(3) 被申訴板主ID:rocfrank
(4) 申訴事由:不服rocfrank 判決水桶 及雙重標準
(5) 檢附證據:
1.之前本人檢舉 有人在討論板務惡意攻訐
rocfrank 回應
推 rocfrank :這是板務討論文 只要是合乎邏輯的言論都該予以寬容 09/14 12:25
→ rocfrank :類似言論在組務板亦有出現 況且 overseaking鬧板之說 09/14 12:26
→ rocfrank :並非過當的用詞 如予以懲罰 將堵塞開放建言之美意 09/14 12:28
2.但本人在 CCRomance 中看到有人 亂解釋板主的說法
所以在討論板務文中詢問 這種胡亂解釋言論
為什麼只能由被攻擊的人才能檢舉呢
就是覺得很怪 所以才提出板務討論
3.但9/17 號就被rocfrank板主以冒充板主板規水桶 並有水桶公告
#1IDxYa_f (CCRomance) [ptt.cc]
9/17 rocfrank □ [公告] #1ID3qk2V hateOnas 水桶六個月
4.後Kay731 先改判本人警告 也改判tnfsh810124警告
#1IDyvTx2 (CCRomance) [ptt.cc] [公告] 水桶改判
rocfrank 並於文章下推文說是跟rocfrank申訴
Kay731 也說是跟kay731申訴
5.因為實在不知道 所以我寄信給兩位板主溝通
說明我完全都是在討論
我完全沒有冒充板主或以板主相似之ID達誤導視聽
我不知道為什麼rocfrank 會這樣判
rocfrank 在我檢舉的案子說不可以片段
結果自己檢舉證據之文章剪裁過於片段之敘述"裁判"
根本就是雙重標準
rocfrank 在我檢舉overseaking人身攻擊的案子
說廣納建言 不必擔心言多必失
結果我完全都是在討論板務的文章 卻這樣判"水桶改警告"
根本就是雙重標準 違反比例原則
我就是覺得tnfsh810124的言論應該有人要可以跟板主檢舉 才拿出來討論
所以我不服水桶及警告
6.9/18 rocfrank 請我逕行上訴
9/23 Kay731 改判 取消警告 並設立置底檢舉文章
#1IESMwL_ (CCRomance) [ptt.cc] [公告] hateOnas警告一案
但rocfrank在該篇文章下的推文依然讓人覺得他認為他沒錯
根本就是雙重標準
7.經至組務板檢舉 小組長判定 因為本人最後沒有被水桶
所以雙重標準部份就不成立 檢舉案駁回
8.但板主rocfrank 認為 檢舉案駁回表示他是對的 所以就自己重審公告水桶我
#1IIn4jcA (CCRomance)
●14160 m4510/02 rocfrank □ [公告] #1ID3qk2V hateOnas 水桶六個月
9.本人不服 再次與rocfrank 溝通後 板主表明不會更改 回應結束 所以申訴
附件
1~13 上次檢舉案相同 不重新附上
14 水桶公告
15 系統禁言通知
16~19 寄信與rocfrank溝通備份
20 kay731 所發 檢舉置底專區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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