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不服 ccromance / rocfrank 處理方式

作者: cleanwind (C.Y.)   2013-10-18 12:35:43
閣下若於檢舉人反映前,便已劣退自然無爭議可言;
然而若於檢舉人反映前,並無按板規處置,
如此似乎有《板主權力義務規範》執行不當之爭議: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a. 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
使用t標記,再ctrl + D,可以刪除文章且不扣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
使用d砍除,刪除文章並扣除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並可選擇是否給予劣文
之處分。
b. 水桶處份權:
板主得以依照程度將不當文章發表者列入水桶名單,暫停其在該板發表之權
限,惡行重大者,得以提報站務依法處理。
而《組長權力義務規範》中:
(3)裁決權:
組長有裁決該小組所有有關板務爭議之裁量權,除該看板之板主為該組長時,該
組長需要迴避裁決,交由上層之群組長或是站長處理之。
因此本案當受理而無爭議。
故請板主 rocfrank 說明,為何於檢舉人反映前無劣文,
而待檢舉人反映後方判處劣文?感謝。
※ 引述《rocfrank (roc_frank)》之銘言:
: 小組長你好:
: 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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